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福建省莆田市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早于1986年就立足杭州,历经多年的开拓、创新、扩张,于2002年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注册成立“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干坚果、休闲食品、粮油制品、海产品、调味制品及杭州土特产六大类,近百个品种的产品结构,实现年销售额2000万元,利税316万元。

公司秉承“的质量,优异的服务”之经营理念,所有产品从原料原产地采购开始,经规范科学的工艺制作流程,力创绿葆品牌的品质信誉。经杭州市及莆田相关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检测,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数均达到绿色、环保、无公害的食品标准。

我们致力于创造绿色、健康的消费品位。绿之宝——绿色,在绿色的畅想中,我们将与你心手相连,共同捧出一个繁花似锦的新消费时代···

1、2003年杭州市质量计量检测中心质量跟踪产品
2、2002年农业部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
3、2001年杭州市旅游商品优胜奖

“绿葆”产品已经成功进入浙江各大超市——家友,家乐福,华润,物美,沃尔玛等多年,一直以来销量良好,深得消费者的喜欢!获得很高的度,公司处于不断发展阶段,愿与社会各界及同行进行合作,共同发展,欢迎新老客户光临。

相关产品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产品供应信息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崇超路888号
固定电话:
0571-88333792 未核实,仅供参考
业务经理:
曾立伟
经理手机:
13732294685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电子邮件:
1978780873@qq.com
在线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政编码:
350200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
简称:绿之宝食品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固体食品分装;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分装);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的分装;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分装);方便食品生产。...
营业执照号码:330105000214375
发证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存续
经营模式:生产加工 [已实地认证]
成立时间:2002年08月27日
注册资本:68万元 (万元)
所属分类:其他粮食公司
所属城市:长乐企业网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顺企编码:1048293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曾各清36.7647%人民币25万元
曾各注22.0588%人民币15万元
曾燕平14.7059%人民币10万元
曾清松14.7059%人民币10万元
郑敬洪11.7647%人民币8万元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W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06-06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零售:预包装食品;固体食品分装;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分装);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的分装;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分装);方便食品生产。(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 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1日);固体食品分装;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9日止)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的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21日)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9日)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6月07日止)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9日止)。; 2015-08-28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崇超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曾各注; 一般经营项目: 日用百货、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的销售;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农副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 许可经营项目: 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1日);固体食品分装;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9日止)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的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21日)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9日)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6月07日止)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9日止)。; 组织机构: 曾各清 职务: 执行董事; 曾各注 职务: 经理; 曾清松 职务: 监事; 电话:;住所: 拱墅区长乐路29号11幢一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曾各清; 一般经营项目: 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的销售;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农副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8日);固体食品(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的分装(具体详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9日);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的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21日)。; 组织机构: 曾各清 职务: 执行董事; 曾各清 职务: 经理; 曾各注 职务: 监事; 电话:;2013-06-08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8日);固体食品(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的分装(具体详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9日);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的分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21日)。; 许可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8日)。; 2012-03-23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住所: 拱墅区长乐路29号11幢一楼; 行业: 其他综合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 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的销售;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农副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 注册号: ********; 电话:;住所: 拱墅区长乐路29号三楼; 行业: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 零售; 注册号: ********450; 电话:;2011-06-16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的销售,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炒货食品)的分装、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日);日用百货的销售;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农副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 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的销售,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炒货食品)的分装、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日);日用百货的销售。; 2007-04-24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的销售,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炒货食品)的分装、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日);日用百货的销售。; 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的销售,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的分装、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日);日用百货的销售。; 2006-12-20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的销售,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的分装、销售(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日);日用百货的销售。; 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批发;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的分装、批发(有效期至2006年5月26日);日用百货的销售。; 2006-11-08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住所: 拱墅区长乐路29号三楼; 邮政编码: ; 电话: ******** ********; 经营场所: 住所: 西湖区翠苑三区55幢104室; 邮政编码: ; 电话: ******** ********; 经营场所: 2005-05-31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粮油制品批发;固体食品(甘蔗糖、干果、粮食、蔬菜干制品、食用菌)的分装、批发(有效期至2006年5月26日);日用百货的销售。行业代码: 6530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粮油及制品、副食品、日用百货**行业代码: 65302005-05-31
变更注册号********450********3302005-05-31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曾各清执行董事
曾各注经理
曾清松监事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杭余市监处〔2016〕63号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没收“绿葆多味花生200G装”包装袋22只; 2:没收违法所得186.4元,处罚款5500元,合计5686.4元,上缴国库。2016-03-102016-03-04
杭余市监处〔2016〕308号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商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明,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24日,向杭州市博园路浙江食品市场勾庄物流中心2-1-815-816号现代茶城C20号的杭州永奎食品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干果批发商行)购入10KG散装桂圆肉,金额430元,生产商为莆田市大通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02月27日,生产绿葆桂圆肉200克装(生产日期2016年02月27日)20包,使用了原料4KG,库存原料6KG,2016年3月1日及3月5日各销售2袋;2016年03月16日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库存生产日期为2016年02月27日16袋桂圆肉(200克/袋)进行抽样,抽样数量8袋,库存8袋,库存商品未销售;2016年4月8日,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011642016000154,其中霉菌检测结果160,技术要求≦50,霉菌项目不符合Q/LZB 0001S-2013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6年04月19日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余2016016监督)后制发了召回函,于2016年4月22日和4月25日,召回了前期已销售的4包绿葆桂圆肉200克装(生产日期2016年02月27日),将未销售的8袋与召回的4袋同批次产品,放到召回商品库,并于2016年4月28日,将不合格商品以及原料库存6KG进行了销毁,销毁方式为拆包倒入垃圾桶。 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共计生产涉案20袋,除去抽样损耗8袋,前期销售的4袋也进行了召回,故未产生实际销售,该商品的正常销售单价20元/袋,故产成品货值400元;原料桂圆购入成本进价43元/公斤,生产该批产品共投料4公斤,产成品20袋(200克/袋),合计原料成本172元,包装袋0.2元/只,合计包装袋成本4元,总成本176元,另销毁库存原料6公斤,成本258元。 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桂圆肉,规格型号:200克/袋,生产日期20160227,霉菌检测结果160,技术要求≦50,霉菌项目不符合Q/LZB 0001S-2013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共计生产不合格桂圆肉20袋,除去抽样损耗8袋,前期销售的4袋也进行了召回,未产生实际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综合以上,提出对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处罚如下:处罚款200元,上缴国库。2016-06-082016-06-02
杭余市监罚处字〔2016〕711号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明,2016年03月10日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接到杭州怡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爽食品)委托加工订单,定制标注为“监制商:杭州怡爽食品有限公司,品牌授权企业: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佳惠桂圆肉,220克”,由怡爽食品提供莆田市航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翔食品)生产的35公斤桂圆肉原料,价格90元/公斤,计3150元,生产日期为2016年03月06日,航翔食品提供了测试报告,2016年3月15日当事人生产了160包佳惠桂圆肉220克装,2016年3月16日,供货给怡爽食品20包,余库存140包;后又接到怡爽食品订单要求供货200包佳惠桂圆肉220克装,故2016年3月26日,当事人又收到怡爽食品提供的航翔食品生产的20公斤桂圆肉,价格90元/公斤,计1800元,生产日期为2016年03月06日,2016年4月1日,当事人生产了佳惠桂圆肉220克60包,于2016年4月4日连同其他品种供应给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佳惠桂圆肉220克200包,分别为3月15日生产日期的140包,4月1日生产日期的60包),库存原料6.8公斤,以上2016年4月1日生产的佳惠桂圆肉220克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和平世纪购物城分公司上架销售。2016年5月20日,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抽查中,对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和平世纪购物城分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1日的220克装佳惠桂圆肉进行抽样检测,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霉菌检测结果110,执行标准Q/LZB 0001S-2013要求为≦50,菌落总数指标4000,执行标准Q/LZB 0001S-2013要求为≦750,判定为不符合Q/LZB 0001S-2013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SP20160381)。2016年7月13日,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因为被抽样不合格,主动下架了201641生产日期的佳惠桂圆肉220克42包,退还给怡爽食品,怡爽公司退还给当事人,并于2016年08月10日销毁。 2016年05月01日,怡爽食品提供给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由航翔食品生产的22.5公斤桂圆肉,价格90元/公斤,计2025元,生产日期为2016年03月06日,2016年5月10日,当事人生产佳惠桂圆肉220克100包,使用原料22.5公斤(0.5公斤为正常损耗),无原料库存,2016年5月12日供货给怡爽食品,最终供应给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并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柯桥世纪联华超市上架销售。2016年6月15日,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抽查中,对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柯桥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的220克装佳惠桂圆肉进行抽样检测,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霉菌检测结果270,执行标准Q/LZB 0001S-2013要求为≦50,菌落总数指标2300,执行标准Q/LZB 0001S-2013要求为≦750,判定为不符合Q/LZB 0001S-2013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SP20160746)。 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共计生产不合格220克装佳惠桂圆肉160包(2016年4月1日批次60包,2016年5月10日批次100包),以上220克装佳惠桂圆肉原材料成本19.8元/包,货值3168元,加工费0.8元/包,合计128元,款项未结算。 2016年8月10日,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对库存原料(莆田市航翔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6日生产的桂圆肉)进行了抽样送至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菌落总数及霉菌符合技术要求。 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整改报告,加强生产环节无菌控制,并在送第三方检测合格后再行出厂销售。 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220克装佳惠桂圆肉160包(2016年4月1日批次60包,2016年5月10日批次100包),经抽样霉菌及菌落总数超标不符合Q/LZB 0001S-2013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对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28元,并处罚款4752元,两项合计4880元,上缴国库。2016-10-282016-10-14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7〕93号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绿葆红枣(规格400克/袋,标称质量等级一级,生产日期:2016年12月02日)36包;2:处罚款936元,上缴国库。2017-02-282017-02-16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注册号商标名分类分类ID状态日期
18394474磨粒森林方便食品30商标注册申请完成2015-11-20
14810124谷其来方便食品30商标注册申请完成2014-06-09
7509238莱客利 LIKELY方便食品30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完成2009-06-30
1454320绿葆食品29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完成1999-05-11
18394474磨粒森林方便食品30商标注册申请完成2015-11-20
14810124谷其来方便食品30商标注册申请完成2014-06-09
7509238莱客利 LIKELY方便食品30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完成2009-06-30
1454320绿葆食品29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完成1999-05-11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刘帅与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6-11-21 (2016)浙0110民初13532号
叶根友与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著2014-07-11 (2011)杭西知初字第265号
杭州绿之宝食品有限公司与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6-08-08 (2016)浙0191民初2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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