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华清燃气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战国赵国都城邯郸,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西张六固村西500米处,我公司主要提供对民用天然气投资项目的筹建及燃气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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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鸡泽县华清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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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浩备 | 98.04% | 人民币5000万元 |
河北国奥燃气有限公司 | 1.96% | 人民币100.0万元 |
鸡泽县华清燃气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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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22-01-07 |
投资人变更 | 申浩备 出资 5000万人民币; 河北国奥燃气有限公司 出资 100万人民币; [新增] | 申浩备 出资 5000万人民币; | 2022-01-0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杨新宇 [新增] | 申浩备 [退出] | 2022-01-07 |
注册资本变更 | 5100万人民币( + 2% ) | 5000万人民币 | 2022-01-07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杨新宇 | 申浩备 | 2022-01-07 |
经营范围变更 | 天然气经营(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管道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凭资质证按核定范围经营),燃气设备维修、配件销售;天然气灶具、炉具、水暖燃气具经销、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天然气经营(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管道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凭资质证按核定范围经营),燃气设备维修、配件销售;天然气灶具、炉具、水暖燃气具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7-03 |
经营范围变更 | 天然气经营(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管道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凭资质证按核定范围经营),燃气设备维修、配件销售;天然气灶具、炉具、水暖燃气具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对民用天然气投资项目的筹建(筹建期间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筹建有效期为壹年)及燃气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6-14 |
经营期限变更 | 2017年7月12日 至 2018年7月11日 | 2016年7月13日 至 2017年7月12日 | 2017-07-11 |
财务负责人 | 孟琳琳 | - | 2016-08-04 |
联络员备案 | 柴如海 备案手机:***** | 备案手机:***** | 2016-08-04 |
经营期限变更 | 2016年7月13日 至 2017年7月12日 | 2015年7月14日 至 2016年7月13日 | 2016-08-04 |
联络员备案 | 柴如海 备案手机:***** | 备案手机:***** | 2016-08-04 |
财务负责人 | 孟琳琳 | 2016-08-04 | |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 2015-07-14~2016-07-13 | 2014-07-15~2015-07-14 | 2015-09-17 |
章程备案 | 2015-05-22一、2015年5月18日决议不再执行。二、原公司章程第十条(11),内容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现修改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鉴于股东已将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债权人要求并经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新增融资及对外担保等行为,需征得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新增融资如用于燃气管道建设,可由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可协商解决。 三、原公司章程第八条,内容是:股东出资时间:股东申浩备于2014年7月15日认缴出资5000万元。股东在本章程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认缴的出资额。现修改为:股东出资时间:股东申浩备于2014年7月15日认缴出资5000万元。股东在本章程签订之日起3年内缴清认缴的出资额。 四、章程其他条款不做变动,继续有效。 | 无 | 2015-05-22 |
章程备案 | 2015-05-22一、2015年5月18日决议不再执行。二、原公司章程第十条(11),内容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现修改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鉴于股东已将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债权人要求并经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新增融资及对外担保等行为,需征得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新增融资如用于燃气管道建设,可由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可协商解决。 三、原公司章程第八条,内容是:股东出资时间:股东申浩备于2014年7月15日认缴出资5000万元。股东在本章程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认缴的出资额。现修改为:股东出资时间:股东申浩备于2014年7月15日认缴出资5000万元。股东在本章程签订之日起3年内缴清认缴的出资额。 四、章程其他条款不做变动,继续有效。 | 无 | 2015-05-22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2015-05-18公司章程增加二十二条,内容是:鉴于股东已将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债权人的要求并经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新增融资及对外担保等行为,需征得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新增融资如用于燃气管道建设,可以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可协商解决。 | 无 | 2015-05-21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2015-05-18公司章程修改第八条,内容是:股东应在本章程签订之日起3年内缴清认缴的出资额。 | 无 | 2015-05-21 |
鸡泽县华清燃气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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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浩备 | 执行董事 |
申浩备 | 经理 |
胡会民 | 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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