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部设在杭州市教工路银马公寓212号商铺(浙江工商大学旁),下设直销部、批发部、财务部、储运部和一个办公设备维修 服务中心。拥有专业技术员和高素质营销人员70多名和生产人员60多名。已与省、市招 标中心合作多年,具有良好信誉。
公司是“芬欧汇川纸业”在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的代理商,拥有“芬欧汇川纸业”的“佳印”、“ 欣乐”、“世纪佳印”、等品牌复印纸的代理销售权,“飞利浦”软磁盘的浙江代理销售权,澳大利亚“凯德牌”色带、墨盒的浙江代理销售权。
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年销售额达到了8000万元。公司在宁波、南京等地设立了多个分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省,还远销北京、上海、天津、河南、安徽、江西、福建、四川、江苏、贵州、宁夏等地。并于98年获得“中国质量万里行”浙江省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等七家单位共同颁发的“98服务质量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2004年初通过了ISO9001;2000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自觉接轨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顾客为尊,至诚至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向社会和顾客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12号 -
- 固定电话:
- 86 0571 88211274 未核实,仅供参考
- 业务部:
- 张立兴
- 手机号码:
- 未提供
- 电子邮件:
- lilizhen525@hotmail.com
- 邮政编码:
- 310012
- 传真号码:
- 86 0571 88211352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1-88211274 |
座机号码 | 0571-88211275 |
座机号码 | 0571-88211352 |
电子邮箱 | qiule678@163.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 |
简称: | 秋乐工贸 |
主要经营产品: | 打印纸 ; 复印纸 ; 佳印 ; 欣乐 ; 收银纸 ; 传真纸 ; 印刷(票据/表格/保密信封/平张等 |
经营范围: | 无 批发、零售:建筑装璜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用电器,五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印刷器材,车辆配件,纸,计算机配件及耗材;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100000210389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经营模式: | 无 |
成立时间: | 1997年10月24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万 (万元) |
公司官网: | http://www.hz-qiule. |
所属分类: | 打印、复印纸公司 |
所属城市: | 杭州企业网 西湖区 西湖区西湖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顺企编码: | 4875134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丁乐平 | 94% | 人民币940万元 |
余秋萍 | 4% | 人民币40万元 |
刘盛芬 | 2% | 人民币20万元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7-08-11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章程修正案调整 | - | 2017-08-11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刘盛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余秋萍;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丁乐平;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刘盛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余秋萍;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丁乐平;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7-08-11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17-10-23 | 2017-08-11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 + 400% ) | 200 | 2017-08-11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 注册号: *****91 | 2015-10-28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2973D | 注册号:********291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0-28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 注册号: ********291 | 2015-10-28 |
注册号: ******** | 注册号: ********291 | 2015-10-28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2973D | 注册号:********291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0-28 |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 注册号: ********291 | 2015-10-28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12号; 电话:; |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87号C座4单元301室; 电话:; | 2011-10-21 |
住所变更 |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 电话: |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C座*单元***室 电话: | 2011-10-21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建筑装璜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用电器,五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印刷器材,车辆配件,纸,计算机配件及耗材;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1997-10-24 至 2017-10-23; |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建筑装璜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用电器,五金化工,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饰品),日用百货,印刷器材,车辆配件,纸,计算机配件及耗材;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1997-10-24 至 2007-10-23; | 2006-11-14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股东: 刘盛芬, 20万; 余秋萍, 40万; 丁乐平, 140万; 分支机构: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留下分公司,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印刷分公司, | 注册资本: 50万人民币; 股东: 刘盛芬, 20万; 丁乐平, 30万; 分支机构: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留下分公司,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印刷分公司, | 2005-11-24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87号C座4单元301室;电话:; | 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38号;电话:; | 2001-03-23 |
住所变更 | 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C座*单元***室 电话: | 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号 电话: | 2001-03-23 |
经营范围变更 | 主营:批发、零售:建筑装璜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用电器,五金化工,工艺美术品(除金银饰品),日用百货,印刷器材,车辆配件,纸,计算机配件及耗材;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 主营:建筑装璜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家具,家用电器(除进口录像机),五金,化工原料(除国家专营专控),工艺品(除金银饰品),日用百货,印刷器材,车辆配件,纸,计算机配件及耗材的批发零售; | 1999-05-19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丁乐平 | 执行董事 |
刘盛芬 | 监事 |
丁乐平 | 经理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余环罚[2015]第4-33号 | 区环保局 |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2015年7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辅助南路1号的印刷分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当事人印刷分公司正在生产,洗版废水存放于洗版池边的塑料桶内,有跑冒滴漏现象,且现场当事人提供相关环保审批及验收材料与实际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我局于当日向当事人印刷分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于2015年7月10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12号,当事人印刷分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辅助南路1号,分别于2007年10月、2011年3月经环保审批,从事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制、纸制品包装加工,并分别于2008年5月、2012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当事人印刷分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印版工艺及复印件纸分切包装机、切纸机、分切机、胶印机、冲孔机、晒版机等生产设备,自2012年8月陆续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至2015年7月未通过环保验收,且洗版废水收集处有跑冒滴漏现象。 2015年9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余环听告[2015]第4-33号《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2015年9月28日,我局对其陈述、申辩进行调查复核,并于2015年10月12日进行现场踏勘及核实,当事人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调查。本着罚教相结合的原则,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形予以考虑。 我局认为:当事人印刷分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印版工艺及复印件纸分切包装机、切纸机、分切机、胶印机、冲孔机、晒版机等生产设备,自2012年8月陆续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至2015年7月未通过环保验收,且洗版废水收集处有跑冒滴漏现象。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之规定,综合当事人规模、违法性质、整改措施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立即停止新增工艺的生产和新增设备的使用; 如果该工艺和设备验收合格,我局将解除“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的决定,依法允许该工艺和设备投入生产和使用。 2、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 当事人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我局出具的“一般缴款书”复印件将罚款缴至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专户,我局将凭“一般缴款书”副联开具发票。逾期不缴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如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 2015-10-16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8769398 | 斯乐 | 办公品 | 16 | 商标已注册 | 2010-10-22 | |
6659593 | 金秋欣乐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6659594 | 钻石欣乐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6659592 | 钻石佳印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6659591 | 金秋佳印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3971880 | 秋乐 | 办公品 | 16 |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中 | 2004-03-23 | |
8769398 | 斯乐 | 办公品 | 16 | 商标已注册 | 2010-10-22 | |
6659593 | 金秋欣乐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6659594 | 钻石欣乐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6659592 | 钻石佳印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6659591 | 金秋佳印 | 办公品 | 16 | 商标无效 | 2008-04-15 | |
3971880 | 秋乐 | 办公品 | 16 |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中 | 2004-03-23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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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印刷分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天目山西路360号5号楼1楼、2楼 | 2001-10-15 00:00:00.000 |
杭州秋乐工贸有限公司留下分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下街3号 | 1999-08-02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