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会,人间天堂杭州,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村,我公司主要提供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村 -
固定电话:
(0571)86267083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倪永水
经理手机:
13758125188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电子邮件:
893810259@qq.com
在线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政编码:
310000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893810259@qq.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座机号码0571-86267686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简称:政园林建设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
营业执照号码:330184000165662
发证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6-02-26
经营期限:10年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26日
所属分类:园林及其他陶瓷制品厂
所属城市:杭州企业网 余杭区 余杭区星桥
类型:公司
顺企编码:4564050

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倪伟85%人民币425.0万元
倪永水15%人民币75.0万元

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姓名: 倪伟;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姓名: 倪永水;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姓名: 倪峰;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姓名: 倪永水;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2021-06-09
法定代表人变更倪伟倪峰2021-06-09
经营期限变更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营业期限至: 2021-04-252021-03-19
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峰; 组织机构: 倪峰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倪永水 职务: 监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永水; 组织机构: 倪峰 职务: 监事; 倪伟 职务: 总经理; 倪永水 职务: 执行董事;2016-02-2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峰; 组织机构: 倪峰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倪永水 职务: 监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永水; 组织机构: 倪峰 职务: 监事; 倪伟 职务: 总经理; 倪永水 职务: 执行董事; 2016-02-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993A注册号:********65662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0-30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0-30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树木销售;河道保洁、道路保洁、路灯养护、市政管道养护、绿化造林;物业管理;虎扑、市政园林工程设计。; 许可经营项目: 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树木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 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4日止);2014-01-21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树木销售;河道保洁、道路保洁、路灯养护、市政管道养护、绿化造林;物业管理;虎扑、市政园林工程设计。; 许可经营项目: 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树木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 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4日止); 2014-01-21
出资方式变更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倪伟 认缴出资额:425 持股比例:85% 实缴出资额:425 出资时间:2012-04-20 出资方式:货币,货币,货币 余额交付期限: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倪伟 认缴出资额:425 持股比例:85% 实缴出资额:170 出资时间:2012-04-20 出资方式:货币,货币,货币 余额交付期限:2012-05-14
实收资本变更实收资本: 500万人民币元;( + 150% )实收资本: 200万人民币元;2012-05-09
实收资本变更实收资本: 5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200万人民币元; 2012-05-09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树木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 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4日止); 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许可经营项目: 无; 2011-09-30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树木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 种植、销售:普通城镇绿化苗、花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4日止);一般经营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仿古建筑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许可经营项目: 无;2011-09-30
实收资本变更实收资本: 200万人民币元;( + 100% )实收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2011-08-11
实收资本变更实收资本: 2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2011-08-11

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倪永水监事
倪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余地税稽罚[2016]22号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经我局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6年 3 月 16日对你(单位) 2013年 1月 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2013年度: 1.公司取得应税收入1252314.38元,其中:绿化工程收入583212元、绿化养护收入323595.38元、销售苗林收入345507元。 (1)营业税: 应缴营业税29053.64元,已缴营业税27204.22 元,少缴营业税1849.42元,应补缴。 ⑵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2033.76元,已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904.30元,少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29.46元,应补缴。 2.企业所得税: (1)申报应纳税所得额-406772.31元。 (2)2012年4月20日,从杭州东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具劳务人工费51万元,并全部计入本年度损益,存在多计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0000元。 (3)本年度苗圃租农田费56819元计入当期损益,存在多计成本,按配比原则相应结转租金成本。苗圃平均成本2737035.5元,领用苗木369277元,占13.49%,则苗圃租金可计入当期成本7664.88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9154.12元。 (4)经税务检查补缴营业税金1978.87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申报应纳税所得额-406772.31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9154.12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978.87元,核实应纳税所得额150402.94元,应缴企业所得税37600.74元,未缴,应补缴。 2014年度: 1.该公司取得应税收入6822829.12元,其中绿化工程收入5554777.60元、绿化养护收入58000元、销售苗林收入1210051.52元(其中:绿化工程款219331元,应按规定按建筑业申报纳税)。 (1) 营业税: 应缴营业税176123.26元,已缴营业税168383.33 元,少缴营业税7739.93元,应补缴。 (2)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2328.63元,已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1786.83元,少缴城市建设维护税541.80元,应补缴。 2.企业所得税: (1)企业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77864.61元。 (2)浙江浩伟生态农业园市政、景观、园林绿化工程,2013年1月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合同总金额1478998元,2014年度开具发票做主营业务收入819331元, 2015年度开具发票做主营业务收入659667元,而工程施工成本1332000元,在2014年度全部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造成多计成本594102.52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94102.52元。 (3)补缴营业税金8281.73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企业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77864.61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94102.52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281.73元,核实应纳税所得额307956.18元,少缴企业所得税769895元,应补缴。 3.个人所得税: 建安工程收入5716108.6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28580.55元,已缴个人所得税27786.89 元,少缴个人所得税793.66元,应补缴。 以上涉及税款54146.24元。 二、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60%的罚款74910.23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60%的罚款476.20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75386.43 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余杭地方税务局临平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或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抄送:临平税务分局 2016-05-24
本页是 [杭州大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在顺企网杭州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

相关本地行业

附近城市

全国热门地区

相关行业

您可能喜欢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