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激光切割为核心业务的智能化工业装备及系统集成提供商。公司致力于大功率激光切割机、数控等离子(火焰)切割机、工业机器人集成等数字化智能高端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领先的、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装备和服务。
公司下辖两大事业部:
金属切割事业部:主营大功率CO2激光切割机、光纤激光切割机、管板两用激光切割机、管材专用激光切割机、机器人三维激光切割机、数控等离子(火焰)切割机、数控相贯线切割机等产品的设计、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金属钣金、精密机械、汽车部件、家电制造、电工电气以及轨道交通、桥梁钢构、船舶重工等大型装备制造领域。
机器人集成事业部:是华东地区极具规模的机器人应用系统集成及智能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与YASKAWA、KUKA、ABB等国际工业机器人巨头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能承接项目包括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机床自动上下料工作站、机器人自动装箱工作站、机器人码垛工作站等自动化作业智能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工装夹具制造、总装调试等直至交钥匙工程。
杭州雄腾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中国制造2025添砖加瓦,不断贡献企业的智慧和力量,为千家万户企业提供先进的制造装备和服务。成为“中国智造”的助推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我们的目标是让我们的客户超越竞争对手,脱颖而出!
为实现“强大民族,装备世界”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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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
固定电话:
(0571)85205526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蔡志新 
手机号码:
未提供
邮政编码:
310000
地区编码:
330109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137****3193
手机号码189****3925
手机号码182****9933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简称:雄腾机械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起重设备安装、租赁;研发、销售:工业机器人、激光等离子逆变电源;焊接、切割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营业执照号码:913301095966392691
发证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5-10-19
经营期限:10年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12年07月02日
职员人数:100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所属分类:机械设备公司 » 萧山区机械设备公司
所属城市:杭州企业网 » 萧山区 » 萧山区宁围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顺企编码:4752028

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蔡志新65%人民币650.0万元
金燕芳35%人民币350.0万元

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服务:酒店企业管理,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租赁,停车服务,餐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礼仪服务,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账);销售:日用百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金属材料,钢材;租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1-05-27
名称变更杭州玖佰汽车救援有限公司杭州玖佰实业有限公司2021-05-27
行业代码变更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7219:其他组织管理服务2021-05-27
投资人备案姓名: 蔡志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金燕芳;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姓名: 蔡志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楼小花;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楼芝华;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2019-12-18
经营范围变更服务:酒店企业管理,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租赁,停车服务,餐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礼仪服务,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账);销售:日用百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金属材料,钢材;租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酒店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产租赁,停车服务,餐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服务,财务咨询,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09-27
名称变更杭州玖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9-04-23
经营范围变更酒店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产租赁,停车服务,餐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服务,财务咨询,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起重设备安装、租赁;研发、销售:工业机器人、激光等离子逆变电源;焊接、切割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2019-04-23
投资人备案姓名: 楼芝华;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楼小花;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蔡志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姓名: 廖建彬;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程广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楼芝华;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纪洪胜;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蔡志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2018-06-28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92691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0-19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0万人民币元; 股东: 程广林, 10万; 廖建彬, 10万; 楼芝华, 50万; 纪洪胜, 150万; 蔡志新, 780万;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纪洪胜, 15万; 杨勇, 15万; 蔡志新, 70万;2015-10-19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0-19
注册资本(金)变更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0万人民币元; 股东: 程广林, 10万; 廖建彬, 10万; 楼芝华, 50万; 纪洪胜, 150万; 蔡志新, 780万;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纪洪胜, 15万; 杨勇, 15万; 蔡志新, 70万; 2015-10-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92691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0-19
注册资本(金)变更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起重设备安装、租赁;研发、销售:工业机器人、激光等离子逆变电源;焊接、切割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纪洪胜, 15万; 杨勇, 15万; 蔡志新, 70万; 组织机构: 蔡志新 职务: 执行董事; 蔡志新 职务: 经理; 杨勇 职务: 监事;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租赁;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移动房的安装(限上门)、出租、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志新, 100万; 组织机构: 蔡志新 职务: 执行董事; 蔡志新 职务: 经理; 楼振荣 职务: 监事; 2015-04-27
注册资本变更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 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 起重设备安装、租赁; 研发、销售:工业机器人、激光等离子逆变电源; 焊接、切割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纪洪胜, 15万; 杨勇, 15万; 蔡志新, 70万; 组织机构: 蔡志新 职务: 执行董事; 蔡志新 职务: 经理; 杨勇 职务: 监事;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 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 起重设备安装、租赁; 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 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 移动房的安装(限上门)、出租、销售;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志新, 100万; 组织机构: 蔡志新 职务: 执行董事; 蔡志新 职务: 经理; 楼振荣 职务: 监事;2015-04-27
住所变更住所: 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 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 起重设备安装、租赁 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 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 移动房的安装(限上门)、出租、销售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志新, ***万 电话:住所: 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 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 起重设备安装、租赁 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 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再良, *万 楼颖杰, *万 王光华, *万 蔡志新, **万 电话:2015-01-30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住所: 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租赁;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移动房的安装(限上门)、出租、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志新, 100万; 电话:;住所: 萧山区宁围镇宁新村;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租赁;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再良, 3万; 楼颖杰, 5万; 王光华, 7万; 蔡志新, 85万; 电话:;2015-01-30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租赁;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再良, 3万; 楼颖杰, 5万; 王光华, 7万; 蔡志新, 85万;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再良, 5万; 蔡志新, 47.5万; 楼振荣, 47.5万; 2013-06-26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起重设备安装、租赁;高空作业平台、电动吊篮、施工升降机、工具式脚手架技术研发;通用机械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脚手架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安装及维修服务(限上门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再良, 3万; 楼颖杰, 5万; 王光华, 7万; 蔡志新, 85万;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机械设备,五金机械配件;高处作业吊篮生产、销售、租赁、维修(限上门服务)、安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蔡再良, 5万; 蔡志新, 47.5万; 楼振荣, 47.5万;2013-06-26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蔡再良, 5万; 蔡志新, 47.5万; 楼振荣, 47.5万;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蔡再良, 25万; 蔡志新, 237.5万; 楼振荣, 237.5万;2012-12-18
注册资本(金)变更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蔡再良, 5万; 蔡志新, 47.5万; 楼振荣, 47.5万;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蔡再良, 25万; 蔡志新, 237.5万; 楼振荣, 237.5万; 2012-12-18

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蔡志新执行董事
蔡志新经理
杨勇监事

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楼成伟的询问笔录、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属于2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杭州,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4月28日11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移动房,雇用楼成伟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米,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超宽0.5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罚款肆佰元整(¥:4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4-28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楼成伟的询问笔录、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属于2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杭州,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4月28日11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移动房,雇用楼成伟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米,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超宽0.5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罚款肆佰元整(¥:4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4-28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楼成伟的询问笔录、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属于2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杭州,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4月28日11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移动房,雇用楼成伟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米,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超宽0.5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罚款肆佰元整(¥:4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4-28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楼成伟的询问笔录、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属于2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杭州,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4月28日11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移动房,雇用楼成伟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米,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超宽0.5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罚款肆佰元整(¥:4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4-28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楼成伟的询问笔录、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属于2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杭州,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4月28日11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移动房,雇用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大山村大爽326号的楼成伟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米,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超宽0.5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罚款肆佰元整(¥:4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4-28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26号: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楼成伟的询问笔录、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A0L369重型普通货车属于2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杭州,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4月28日11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移动房,雇用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大山村大爽326号的楼成伟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米,该车车货总宽度3米,超宽0.5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杭州雄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罚款肆佰元整(¥:4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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