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尊达票务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会,人间天堂杭州,杭州市转塘街道双流643号E1-2-26,我公司主要提供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票务代订,广告设计及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批发、零售:服装、鞋帽、婴儿用品、玩具、床上用品、针织用品、文具、家具用品,日用百货。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杭州市转塘街道双流643号E1-2-26
- 经理:
- 陈庆丰
- 经理手机:
- 15057007168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31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杭州尊达票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陈庆丰 | 80% | 人民币40万元 |
陈晓峰 | 20% | 人民币10万元 |
杭州尊达票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 | 2013-11-22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 | 2013-11-22 |
杭州尊达票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陈庆丰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陈晓峰 | 监事 |
杭州尊达票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杭地税西罚[2016]176号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经我局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2日对你(单位)2013年11月12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丢失通用机打发票(其他服务业)共2份,发票代码为233001373633,发票号码为11242087-11242088。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1100元。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西湖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十六)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或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西湖税务分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 2016-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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