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会,人间天堂杭州,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华文锦商厦1(1幢4楼),我公司主要提供服务: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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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华文锦商厦1(1幢4楼)
- 固定电话:
- 0571-61105898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徐敏超
- 邮政编码:
- 310000
- 地区编码:
- 330185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谢彩珍 | 50% | 人民币100万元 |
徐敏超 | 50% | 人民币100万元 |
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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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变更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号科技楼C区*楼(***室)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大华文锦商厦*(*幢*楼) | 2020-08-26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服务:劳务派遣(除涉外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0-07-13 |
经营范围变更 | 服务:劳务派遣(除涉外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服务:劳务派遣(除涉外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 2018-04-19 |
名称变更 | 杭州临安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18-04-19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大华文锦商厦*(*幢*楼) | 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华文锦商厦*(*幢*楼) | 2018-04-19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596643284 | 2016-04-1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32842 | 注册号:********80816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12 |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200万; 实收资本: 200万;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劳务派遣(除涉外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股东: 谢彩珍, 100万; 徐敏超, 100万; | 注册资本: 50万; 实收资本: 50万;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劳务派遣(除涉外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 谢彩珍, 25万; 徐敏超, 25万; | 2013-08-27 |
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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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敏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谢彩珍 | 监事 |
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临地税稽罚[2016]28号 | 临安市地方税务局 | 经我局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你单位2013年10月应税收入624819.68元,应税扣除项目金额为600950.66元,应申报营业额为238692元,已申报营业额195692元,应申报缴纳营业税1193.45元,少申报缴纳营业税1193.45元; 2.你单位2013年11月应税收入630407.12元,应税扣除项目金额为607092.77元,应申报营业额为23314.35元,已申报营业额19014.35元,应申报申报缴纳营业税1165.72元,少申报申报缴纳营业税1165.72元。 以上造成少缴营业税2359.17元。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处以少缴营业税税款一倍罚款 2359.17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359.17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临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临安市地方税务局或临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临安市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 2016-08-12 |
临安市怡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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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怡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徐敏超 | 临安市锦城街道大华文锦商厦1(1幢4楼)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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