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水乡、桥乡、酒乡、名士之乡绍兴,诸暨市大唐镇杭金公路北侧大唐轻纺袜业城,我公司主要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 实业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批发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诸暨市大唐镇杭金公路北侧大唐轻纺袜业城
固定电话:
0575-87710807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邵陈光
手机号码:
未提供
邮政编码:
312000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057587710807
座机号码0575-87710807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欧森房地产开发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实业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批发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营业执照号码:330681000088902
发证机关: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10年09月08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万元)
所属分类:房地产开发商
所属城市:绍兴企业网 诸暨市 诸暨市大唐镇
类型:公司
顺企编码:81071449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何永水45%人民币2700万元
陈学军25%人民币1500万元
傅永忠15%人民币900万元
何仁兔15%人民币900万元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对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5609990272016-05-05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90278注册号:********88902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05-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90278注册号:********88902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05-05
投资人(股权)变更姓名: 傅永忠; 出资额: 900; 百分比: 15%姓名: 何仁兔; 出资额: 900; 百分比: 15%姓名: 陈学军; 出资额: 1500; 百分比: 25%姓名: 何永水; 出资额: 2700; 百分比: 45%姓名: 傅永忠; 出资额: 900; 百分比: 15% 姓名: 何仁兔; 出资额: 900; 百分比: 15% 姓名: 何永水; 出资额: 1200; 百分比: 20% 姓名: 陈学军; 出资额: 1500; 百分比: 25% 姓名: 邵陈光; 出资额: 1500; 百分比: 25% 2011-03-03
投资人变更姓名: 傅永忠;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何仁兔;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陈学军;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何永水;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傅永忠;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何仁兔;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何永水;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陈学军;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邵陈光;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2011-03-03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实业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批发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一般经营项目:2010-12-31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何永水董事长
陈学军副董事长
何仁兔董事
傅永忠监事
邵陈光经理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诸行执罚决字[2015]第65号市城管执法局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袜都国际中心商业办公项目违法建设一案,本局于2015年7月2日立案查处。经查实:被处罚人于2011年8月开始在大唐镇轻纺袜业城北侧A地块建造中国袜都国际中心商业办公项目,在建造中,未经诸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建筑层高、建筑内部结构等,造成实际建造商业办公项目与规划文本有多处不一致的地方。经我局委托诸暨市金业建设有限公司评估,违建部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捌仟玖佰柒拾陆元整(3498976元)。

以上事实有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片和鉴定报告等证据证实。

2015年7月10日本局向被处罚人送达了诸行执罚听告字[2015]第1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被处罚人无陈述、申辩意见,不要求听证。

本局认为:遵守城市规划是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应尽义务,被处罚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现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责令被处罚人补办规划变更手续,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捌佰玖拾柒元(349897元)。

被处罚人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履行本处罚决定。[罚款缴纳地址: 诸暨农商银行营业部(诸暨市百瑞香江大酒店旁边),帐户:诸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301]。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或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2015-07-10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戚建江、陈水莲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06-12 (2016)浙06民终966号
陈涛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06-12 (2016)浙06民终963号
沈仙灿、章夏琴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06-12 (2016)浙06民终965号
陈保松、戚益君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06-12 (2016)浙06民终964号
陈涛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02-18 (2016)浙民申2975号
戚建江、陈水莲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02-18 (2016)浙民申2974号
沈仙灿、章夏琴与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02-18 (2016)浙民申2973号
本页是 [诸暨市欧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顺企网绍兴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

相关本地行业

附近城市

全国热门地区

相关行业

您可能喜欢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