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润珑厨房用具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的第四个大都市区金华市,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赵宅四区18幢4号3楼,我公司主要提供实物现场批发、网上销售:厨房用具、日用百货、家居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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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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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赵宅四区18幢4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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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9)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刘晖
- 邮政编码:
- 3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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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38****0330 |
手机号码 | 159****715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义乌市润珑厨房用具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刘晖 | 100% | 人民币50万元 |
义乌市润珑厨房用具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吾悦广场**幢*单元****室(自主申报) | 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赵宅四区**幢*号*楼 | 2019-09-11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8080B | 注册号:********63750机构代码证:******** | 2016-11-2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8080B | 注册号:********63750机构代码证:******** | 2016-11-29 |
义乌市润珑厨房用具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刘晖 | 执行董事 |
刘晖 | 经理 |
严先凤 | 监事 |
义乌市润珑厨房用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义市监管罚字〔2015〕第02127号 | 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 |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义乌市润珑厨房用具有限公司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已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 一、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二、没收广告费用200元; 三、罚款:600元,上缴国库。 | 2015-09-08 | 2015-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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