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拥有两条先进的流水线生产压克力,日产30T,
专业生产各种型号的透明板和色板,从业20多年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原则,并通过质量监督局产品鉴定、获得SGS认证,获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本公司宗旨:以科学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
公司上海直销部地址:嘉定区南翔镇翔江公路1260号,电话:021-39170896 021-39170890 广东直销部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电话: 13802662769 史’S。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 平阳县 榆垟镇榆茶工业区
- 固定电话:
- 057763795588 未核实,仅供参考
- 总经理:
- 王成标
- 经理手机:
- 136****5055 未核实,仅供参考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6****5055 |
手机号码 | 180****5579 |
手机号码 | 137****428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 |
简称: | 汇峰压克力 |
主要经营产品: | 压克力色板; 压克力透明板; 压克力导光板; 压克力黑白板; 压克力磨砂板; 压克力莹光板 |
经营范围: | 压克力浇铸板制造、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326000017865 |
发证机关: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7年01月01日 |
职员人数: | 51人 |
注册资本: | 200 (万元) |
所属分类: | 塑料板(卷)公司 » 平阳县塑料板(卷)公司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 平阳县 » 平阳县榆垟镇 |
顺企编码: | 19789742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王成标 | 72% | 人民币144.0万元 |
欧丽华 | 28% | 人民币56.0万元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欧丽华;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王成标;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李颖;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王成标;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8-07-2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欧丽华;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 姓名: 李颖;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 2018-07-27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19L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5-12-1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建宝;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 2015-12-18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李颖;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王成标; 出资额: ***; 百分比: **% | 姓名: 李颖;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王成标;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夏建宝;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 2015-12-18 |
住所变更 | 住所: 平阳县万全镇榆茶村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榆垟镇 | 住所: 平阳县榆垟镇榆茶村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榆垟镇 | 2015-12-18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压克力浇铸板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一般经营项目: 压克力浇铸板制造、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2015-12-18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建宝;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 2015-12-18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平阳县万全镇榆茶村; 邮政编码: 32541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榆垟镇 | 住所: 平阳县榆垟镇榆茶村; 邮政编码: 32541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榆垟镇 | 2015-12-18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李颖; 出资额: 56; 百分比: 28%姓名: 王成标; 出资额: 144; 百分比: 72% | 姓名: 李颖; 出资额: 56; 百分比: 28% 姓名: 王成标; 出资额: 68; 百分比: 34% 姓名: 夏建宝; 出资额: 76; 百分比: 38% | 2015-12-18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建宝;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5-12-18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19L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5-12-18 |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 姓名: 李颖;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王成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夏建宝;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5-12-18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压克力浇铸板制造、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压克力浇铸板制造、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 2010-06-11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29-6-25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09-6-25 | 2009-06-11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压克力浇铸板制造、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行业代码: 2029 | 经营范围: 压克力板材制造、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行业代码: 2029 | 2009-06-11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29-6-25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09-6-25 | 2009-06-11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09-6-25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08-6-25 | 2008-06-20 |
注册号: ******** | 注册号: ********733 | 2008-06-20 |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09-6-25 | 营业期限: 2007-6-26 至 2008-6-25 | 2008-06-20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 注册号: ********733 | 2008-06-20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王成标 | 经理 |
王成标 | 执行董事 |
李颖 | 监事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平环罚字〔2015〕151号 | 县环保局 |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平环罚字〔2015〕151号
当事人: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成标,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6000017865,组织机构代码66391631-9,住所平阳县榆垟镇榆茶村。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本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与证据 本局于2015年5月2日对当事人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现查明以下事实: 2015年4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燃煤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循环池未加药,违反了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废气处理设施循环池有部分废水渗漏到雨水沟,经对雨水沟取水样监测显示:PH为22,化学需氧量为199mg/L,悬浮物为304mg/L,超过排放标准,污染环境。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该行为已构成违法。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证据5张,通过现场依法调查,证明当事人正在进行压克力浇铸板项目生产、当事人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3、现场勘察图1份,证明当事人所在位置的四至环境、企业内部生产空间布置和排放口情况。 4、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5、检测报告[平环监(2015)水字第161号]和检测报告[平环监(2015)水字第249号]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污染状况。 6、《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编号:浙CJ2014A0130)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允许排放的污染物质的种类、浓度、总量等情况,排污许可证的颁发机关、日期、有效期。 7、《关于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年产900吨压克力浇铸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温环建[2009]030号)和《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年产900吨压克力浇铸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年产900吨压克力浇铸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事项。 8、《关于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年产900吨压克力浇铸板建设项目于2013年4月7日通过本局竣工验收情况。 9、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复印件2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2015年6月1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平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平环罚告字〔2015〕151号),告知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 以上事实,有《平阳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平环罚告字〔2015〕151号)和《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送达回证》为证。 2015年6月29日,本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审议了此案,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决定不予从轻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与种类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废气污染处理设施已整改到位,故不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郑楼信用社宋桥分社(万全镇宋桥伍洋路)行政处罚缴款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30日 | 2015-06-30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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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3373 | HAFEN HF | 橡胶制品 | 17 | 商标已注册 | 2007-07-09 | |
6153374 | 汇峰 HF | 橡胶制品 | 17 | 商标已注册 | 2007-07-09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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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A单元5层3号 | 2009-07-28 00:00:00.000 |
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张四维与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3-09 | (2016)浙0503民初122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与浙江宏源无纺布有限公司、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12-02 | (2014)温鹿商初字第4146号 |
张四维与温州汇峰压克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7-18 | (2016)浙05民终7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