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永嘉县瓯北镇堡二村104国道线
- 经理:
- 林进南
- 经理手机:
- 13325989695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7-67953533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 |
简称: | 泰鸿阀门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阀门制造、销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324000078523 |
发证机关: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1年06月08日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万元) |
所属分类: | 泵、阀门、压缩机等厂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永嘉县 永嘉县瓯北镇 |
顺企编码: | 28031010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林进南 | 80% | 人民币4406.4万元 |
叶朝辉 | 20% | 人民币1101.6万元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阀门技术研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阀门、泵、减速机、管道设备及配件、电焊机、自动化元件、液压元件、阀门驱动装置、电机、电气设备、机械密封件、给排水设备、五金制品的生产、销售;铸件、锻件销售;阀门维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阀门制造、销售。 | 2019-08-30 |
名称变更 | 浙江泰鸿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 | 2019-08-30 |
注册资本变更 | 5508( + 2654% ) | 200 | 2019-08-13 |
联系电话变更 | *********** | *********** | 2019-08-13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叶朝辉;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叶朝辉;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9-08-13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21-06-07 | 2019-08-13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9-08-13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叶朝辉;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林进南;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姓名: 刘虎;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林进南;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04-20 |
联系电话变更 | *********** | *********** | 2018-04-20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叶朝辉;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刘虎;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8-04-20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林进南;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林进南;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原联络员姓名:全章;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全章;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18-04-20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555 | 注册号:********78523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8-19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576516755 | 2016-08-1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555 | 注册号:********78523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8-19 |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325102;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东瓯街道 | 住所: 永嘉县瓯北镇堡二村104国道线; 邮政编码: 325102;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瓯北镇 | 2012-10-18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200 | 50 | 2012-10-18 |
实收资本变更 | 200 | 50 | 2012-10-18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刘虎; 出资额: 40; 百分比: 20%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160; 百分比: 80% | 姓名: 刘虎; 出资额: 10; 百分比: 20%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40; 百分比: 80% | 2012-10-18 |
实收资本变更 | 200( + 300% ) | 50 | 2012-10-18 |
住所变更 | 住所: 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东瓯街道 | 住所: 永嘉县瓯北镇堡二村***国道线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瓯北镇 | 2012-10-18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 + 300% ) | 50 | 2012-10-18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刘虎;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 百分比: **% | 姓名: 刘虎;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林进南; 出资额: **; 百分比: **% | 2012-10-18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刘虎 | 监事 |
林进南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2015](永)质监罚字第052 | 县质监局 | 2014年10月17日,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进南现陪同。 经检查,发现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现场正在生产阀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办公室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成品车间发现成品闸阀。该闸阀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产品名称:闸阀,产品型号:Z41Y1-150LbP,阀体材料:F304,公称通径:40mm,公称压 力:150Lb,适用介质:硝酸类等,适用温度≤200℃,出厂日期:2014.8。厂名标: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香山路七号。经清点,数量为17台。 二、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成品车间发现成品闸阀。该闸 阀铭牌上标注闸阀,型号:Z11H-320C,适用介质:水、石油、天然气等,适用温度≤425℃,公称压力:32MPa,公称通径:50,2014年05月,出厂编号:1404086。厂名标: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经清点,数量为42台。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依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并请示分管领导,对上述闸阀采取查封强制措施措施并提取相关书面资料。 本案于2014年10月28日经批准立案调查,现查明事实如下: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住所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姓名:林进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注册号:330304000078523;组织机构代码证号:57651675-5;;成立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营业期限:自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至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止;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阀门制造、销售。 经调查取证,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受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该闸阀产品型号:Z41Y1-150LbP,公称通径:40mm,公称压力:150Lb,适用介质:硝酸类等,适用温度≤200℃,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其厂名标: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香山路七号,数量为17台。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受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该闸阀型号:Z11H-320C,适用介质:水、石油、天然气等,适用温度≤425℃,公称压力:32MPa,公称通径:50mm。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其厂 名标: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数量为42台。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编号为TS2733329-2017,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园区;级别为B1、B2,品种范围:阀门;备注:闸阀PN≤6.4 Mpa、DN≤80mm, PN≤4Mpa、DN≤80mm,截止阀PN≤6.4 Mpa、DN≤80mm, PN≤4Mpa、DN≤80mm。认定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 证据(一)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林进南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身份情况。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产品标签及合格证2 份(见证据提取单),证明当事人正在组织生产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特种设备(阀门)及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记录当事人承认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特种设备(阀门)的违法行为。 证据(四):查封决定书(永质监查字〔2014〕3033号)一份、涉案物品清单(永质监物字〔2014〕3033号)一份,,与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相互印证,证明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特种设备(阀门)数量。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生产委托书和江苏苏盐 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证明当事人已取得委托授权。 定性及处罚依据:TSG D2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二十五第三项、第五项规定“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制造产品或超过许可范围使用许可标记;(五)不得贴牌或被贴牌生产许可范围的产品”,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备注为“闸阀PN≤6.4 Mpa、DN≤80mm, PN≤4Mpa、DN≤80mm”,其受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产品公称压力:32MPa,已超过许可范围。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受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产品,受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产品,违反了不得贴牌生产许可范围的产品的规定。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的规定,应给予处罚。 处罚决定: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TSG D2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规定进行生产,且违反了二项规定,同时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取得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与超过许可范围制造的产品要求相差较大。鉴于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初次违法生产,产品尚未销售。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后,将结果告知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告知书送达已逾三日。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以下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2015-01-26 | ||
[2015](永)质监罚字第052 | 县质监局 | 2014年10月17日,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进南现陪同。 经检查,发现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现场正在生产阀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办公室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成品车间发现成品闸阀。该闸阀产品合格证上标注产品名称:闸阀,产品型号:Z41Y1-150LbP,阀体材料:F304,公称通径:40mm,公称压 力:150Lb,适用介质:硝酸类等,适用温度≤200℃,出厂日期:2014.8。厂名标: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香山路七号。经清点,数量为17台。 二、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成品车间发现成品闸阀。该闸 阀铭牌上标注闸阀,型号:Z11H-320C,适用介质:水、石油、天然气等,适用温度≤425℃,公称压力:32MPa,公称通径:50,2014年05月,出厂编号:1404086。厂名标: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经清点,数量为42台。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依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并请示分管领导,对上述闸阀采取查封强制措施措施并提取相关书面资料。 本案于2014年10月28日经批准立案调查,现查明事实如下: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住所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姓名:林进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注册号:330304000078523;组织机构代码证号:57651675-5;;成立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营业期限:自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至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止;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阀门制造、销售。 经调查取证,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受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该闸阀产品型号:Z41Y1-150LbP,公称通径:40mm,公称压力:150Lb,适用介质:硝酸类等,适用温度≤200℃,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其厂名标: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州市香山路七号,数量为17台。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受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该闸阀型号:Z11H-320C,适用介质:水、石油、天然气等,适用温度≤425℃,公称压力:32MPa,公称通径:50mm。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范围,其厂 名标: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数量为42台。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编号为TS2733329-2017,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园区;级别为B1、B2,品种范围:阀门;备注:闸阀PN≤6.4 Mpa、DN≤80mm, PN≤4Mpa、DN≤80mm,截止阀PN≤6.4 Mpa、DN≤80mm, PN≤4Mpa、DN≤80mm。认定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 证据(一)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林进南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身份情况。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产品标签及合格证2 份(见证据提取单),证明当事人正在组织生产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特种设备(阀门)及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记录当事人承认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特种设备(阀门)的违法行为。 证据(四):查封决定书(永质监查字〔2014〕3033号)一份、涉案物品清单(永质监物字〔2014〕3033号)一份,,与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相互印证,证明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生产特种设备(阀门)数量。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生产委托书和江苏苏盐 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证明当事人已取得委托授权。 定性及处罚依据:TSG D2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二十五第三项、第五项规定“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制造产品或超过许可范围使用许可标记;(五)不得贴牌或被贴牌生产许可范围的产品”,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备注为“闸阀PN≤6.4 Mpa、DN≤80mm, PN≤4Mpa、DN≤80mm”,其受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产品公称压力:32MPa,已超过许可范围。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受山东益都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产品,受江苏苏盐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闸阀产品,违反了不得贴牌生产许可范围的产品的规定。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的。“的规定,应给予处罚。 处罚决定: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未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TSG D2001-200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规定进行生产,且违反了二项规定,同时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取得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与超过许可范围制造的产品要求相差较大。鉴于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初次违法生产,产品尚未销售。案审会作出处罚决定后,将结果告知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现告知书送达已逾三日。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以下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2015-01-26 |
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苏成伟与永嘉县泰鸿阀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2-11-09 | (2012)温永瓯商初字第6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