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大的朝鲜族聚集地--延边,吉林省珲春市新安街跃丰生态园12栋104号门市,我公司主要提供销售:农业机械、农机具、农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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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吉林省珲春市新安街跃丰生态园12栋104号门市
- 经理:
- 宫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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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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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宫兆喜 | 83.333333333333% | 人民币50万元 |
孔德宝 | 16.666666666667% | 人民币10万元 |
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宫兆喜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孔德宝 | 监事 |
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孙洪远、被告安丰宝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09-09 | (2014)珲民二初字第37号 |
原告(反诉被告)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兴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张宝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09-09 | (2014)珲民二初字第39号 |
张宝和与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2-25 | (2015)吉民提字第158号 |
原告(反诉被告)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兴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安丰宝、被告孙洪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09-09 | (2014)珲民二初字第36号 |
原告(反诉被告)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兴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黄怀勤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09-09 | (2014)珲民二初字第35号 |
申请执行人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洪远、安丰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2015-08-10 | (2015)珲执字第412号 |
安丰宝与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3-17 | (2014)延中民二终字第282号 |
黄怀勤与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3-17 | (2014)延中民二终字第284号 |
再审申请人黄怀勤与被申请人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2-29 | (2015)吉民提字第156号 |
申请执行人孙洪远与被执行人珲春原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2016-05-20 | (2016)吉2404执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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