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交通运输的企业,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主营陆上运输,公司位于中国浙江舟山市舟山市船用商品交易市场东十路62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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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马鞍山1号
固定电话:
86 0580 2085095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唐明芬
经理手机:
13857234124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邮政编码:
316000
传真号码:
86 0580 2085095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
简称:舟山东运物流
主要经营产品:陆上运输 ; 集装箱运输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
营业执照号码:330902000013067
发证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0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万 (万元)
所属分类:物流服务公司
所属城市:舟山企业网 定海区 定海区双桥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顺企编码:16450356

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江灵志90%人民币724.5万元
郑才龙10%人民币80.5万元

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现联络员姓名:江雨霖;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任亚萍;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原联络员姓名:任亚萍;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任亚萍;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2020-12-14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姓名: 江灵志;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江雨霖;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姓名: 江伟斌;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退出] 姓名: 江灵志;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2020-12-14
法定代表人变更江雨霖江灵志2020-12-14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国内集装箱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4月14日止)2011-05-24
注册资本(金)变更8052052010-08-09
实收资本变更8052052010-08-09
投资人(股权)变更姓名: 郑才龙; 出资额: 80.5; 百分比: 10%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724.5; 百分比: 90%姓名: 郑才龙;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184.5; 百分比: 90% 2010-08-09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江伟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10-08-09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江伟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2010-08-09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国内集装箱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4月14日止)2010-08-09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国内集装箱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4月14日止)许可经营项目:2010-08-09
注册资本变更805( + 292.68293% )2052010-08-09
投资人备案姓名: 郑才龙;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郑才龙;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 百分比: **%2010-08-09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江伟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2010-08-09
实收资本变更805( + 292.68293% )2052010-08-09
投资人备案姓名: 郑才龙;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陈琪;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娄亚宏;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江伟斌;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2009-07-10
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娄亚宏;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2009-07-10
投资人(股权)变更姓名: 郑才龙;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184.5; 百分比: 90%姓名: 陈琪;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 姓名: 娄亚宏; 出资额: 41; 百分比: 20% 姓名: 江伟斌; 出资额: 123; 百分比: 60% 2009-07-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姓名: 郑才龙;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娄亚宏;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09-07-10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住所: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马鞍山1号; 邮政编码: 3160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双桥镇住所: 定海区双桥镇马鞍山1号; 邮政编码: 3160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双桥镇2008-11-18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货运(普通货运,国内集装箱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4月14日止)行业代码: 5220经营范围: 货运(普通货运,国内集装箱运输,冷藏保温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6月6日止)行业代码: 52202008-11-18
投资人(股权)变更姓名: 陈琪;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姓名: 娄亚宏; 出资额: 41; 百分比: 20%姓名: 江伟斌; 出资额: 123; 百分比: 60%姓名: 陈琪;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20.5; 百分比: 10% 姓名: 林信根; 出资额: 41; 百分比: 20% 姓名: 娄亚宏; 出资额: 41; 百分比: 20% 姓名: 江伟斌; 出资额: 82; 百分比: 40% 2008-11-1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姓名: 娄亚宏;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伟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林信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08-11-18
投资人备案姓名: 陈琪;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娄亚宏;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江伟斌;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陈琪;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江灵志;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林信根;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娄亚宏;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江伟斌; 出资额: **; 百分比: **%2008-11-18
住所变更住所: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马鞍山*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双桥镇住所: 定海区双桥镇马鞍山*号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双桥镇2008-11-18
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 江灵志;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娄亚宏;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江伟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林信根;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2008-11-18
法定代表人变更江灵志江伟斌2008-11-18

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郑才龙监事
江灵志执行董事
江伟斌经理

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000301号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6年10月27日06时07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县沿海南线29K路段巡查时,发现浙L.10867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拦停该车检查。经检查,该车由江苏岳驾驶,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提供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和车上配备的灭火器,但驾驶员当场只提供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无法提供车上配备的灭火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2016-10-28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黄善庆的询问笔录、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属于6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舟山,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5月20日0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环保设备,雇用黄善庆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超高0.6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5-20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黄善庆的询问笔录、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属于6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舟山,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5月20日0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环保设备,雇用黄善庆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超高0.6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5-20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黄善庆的询问笔录、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属于6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舟山,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5月20日0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环保设备,雇用黄善庆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超高0.6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5-20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黄善庆的询问笔录、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属于6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舟山,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5月20日0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环保设备,雇用黄善庆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超高0.6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5-20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黄善庆的询问笔录、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属于6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舟山,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5月20日0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环保设备,雇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天童路230号的黄善庆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超高0.6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5-20
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市公路局舟公管〔2015〕罚第1020155号: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公路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收集了现场笔录、现场视听资料、驾驶员黄善庆的询问笔录、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检测单及有关证件的照片等证据,现查明:浙L06391/0829挂重型厢式半挂车属于6轴汽车,车籍地在浙江舟山,属当事人所有。2015年5月20日0时许,当事人未持超限运输通行证,承运货物环保设备,雇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天童路230号的黄善庆驾驶该车装运,从杭州途经甬舟高速公路双桥收费站出口前往舟山,经舟山跨海大桥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 本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该车车货总高度4.6米,超高0.6米,事实清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以罚款壹仟贰佰元整(¥:1200)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银行交款书向舟山市工商银行(帐号:89101006)交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定海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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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周爱荣与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7-01-04 (2016)沪0115民初48243号
郑丽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其他民事判决书2017-01-04 (2015)浦民一(民)特字第310号
原告江一格与被告孙朝举、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10-19 (2016)苏0117民初4248号
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与陈素春、胡朝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02-25 (2015)响民初字第01841号
孙树亮与张向兵、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2015-01-27 (2015)沂南保字第115号
钱兰林与葛桂田、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10-28 (2014)沭胡民初字第0857号
纪红、刘荣等与葛桂田、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10-28 (2014)沭胡民初字第0856号
钱兰林与葛桂田、浙江舟山东运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2014-07-31 (2014)沭诉保字第00092号
辜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胡某等机2014-12-24 (2014)长中民一终字第01008号
李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胡某等机2014-12-24 (2014)长中民一终字第01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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