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东方面粉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锦官城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长林村3组,我公司主要提供加工、销售小麦粉;销售农副土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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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长林村3组
- 经理:
- 曾德华
- 经理手机:
- 13908078179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61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成都市金东方面粉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曾代富 | 51.00% | 51 |
周成 | 49.00% | 49 |
成都市金东方面粉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周成 | 监事 |
曾代富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成都市金东方面粉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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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当事人且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70户、个人独资企业43户。 | 2016-05-05 | 2016-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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