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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工业城勾庄区块
- 经理:
- 陈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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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05776798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3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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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35****215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杭州余杭杭宋机械有限公司 | 87.5% | 人民币682.5万元 |
陈永福 | 10% | 人民币78万元 |
张亚萍 | 2.5% | 人民币19.5万元 |
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日用家电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房屋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热食类食品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2-02-21 |
经营范围变更 |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热食类食品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 | 2017-12-08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 许可经营项目: ; |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 许可经营项目: 合金圆锯片制造。; | 2017-03-15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 许可经营项目: ; |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 许可经营项目: 合金圆锯片制造。; | 2017-03-1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永贵; 组织机构: 陈永贵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亚萍 职务: 监事;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永福; 组织机构: 陈永福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亚萍 职务: 监事; | 2016-05-31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永贵; 组织机构: 陈永贵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亚萍 职务: 监事;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永福; 组织机构: 陈永福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亚萍 职务: 监事; | 2016-05-31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 |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 | 2015-12-25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服务:物业管理; |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 | 2015-12-2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916D | 注册号:********64560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1-23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916D | 注册号:********64560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1-23 |
住所变更 | 住所: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工业城勾庄区块 注册号: ************* 股东: 杭州余杭杭宋机械有限公司, ***.*万 张亚萍, **.*万 陈永福, **万 电话: | 住所: 杭州余杭区良渚镇工业城勾庄区块 注册号: *********** 股东: 杭州雄业工贸有限公司, ***.*万 张亚萍, **.*万 陈永福, **万 电话: | 2013-10-25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工业城勾庄区块; 注册号: ********64560; 股东: 杭州余杭杭宋机械有限公司, 682.5万; 张亚萍, 19.5万; 陈永福, 78万; 电话:; | 住所: 杭州余杭区良渚镇工业城勾庄区块; 注册号: ********374; 股东: 杭州雄业工贸有限公司, 682.5万; 张亚萍, 19.5万; 陈永福, 78万; 电话:; | 2013-10-25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注册资本: 78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78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 股东: 杭州雄业工贸有限公司, 682.5万; 张亚萍, 19.5万; 陈永福, 78万; | 行业: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注册资本: 5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5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张亚萍, 10万; 陈永福, 40万; | 2010-12-06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注册资本: 78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78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 股东: 杭州雄业工贸有限公司, 682.5万; 张亚萍, 19.5万; 陈永福, 78万; | 行业: 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注册资本: 5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5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合金圆锯片制造;机电产品、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东: 张亚萍, 10万; 陈永福, 40万; | 2010-12-06 |
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陈永贵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张亚萍 | 监事 |
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余建罚字[2016]3-1号 | 区住建局 |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余建罚字〔2016〕3-1号
当事人: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永福
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本局于2016年3月8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建设的新建厂房工程,位于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工业园区内,建筑面积9042.75平方米。2011年8月10日当事人与浙江龙升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000万元。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在没有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直至完工。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已构成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行为。 本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于2016年3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余建罚告字[2016]3-1号),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处罚金额,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罚-01040-000条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构成本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3%以下的罚款;”作出处罚决定如下: 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当事人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即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罚款。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处罚决定和缴款书前往农业银行余杭支行营业部(临平邱山大街500号)缴纳。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杭州市建委或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 2016-03-25 |
杭州大雄工贸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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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区良渚勾庄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章国荣 | 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姚家路5号308室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