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成立于1992年1月,系隶属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主要经营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的销售,配套销售日本三菱商标电梯的相关产品,并提供上述所有产品相应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连续四年被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评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2009年被福州总工会和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同年7月福州市总工会授予公司“工人先锋号”。2010年福州市总工会又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的称号。
需要了解公司详情的欢迎登陆http://www.smec-cn.com/cn/index.asp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连续四年被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评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2009年被福州总工会和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同年7月福州市总工会授予公司“工人先锋号”。2010年福州市总工会又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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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由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三菱电机等四方合资成立的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扬帆起航,在百舸争流的合资之路上破浪前进。25年来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坚持自主创新,追求卓越管理,连续19年在中国电梯行业中保持了领先的市场地位,连续7年成为全球单个工厂电梯年产销量高的企业,创造了合资企业的一个个奇迹,一个个,彰显了一部在发展中进取,在进取中开拓创新,不断为人们提供“上上下下的享受”,为社会创造更和谐的生活空间的生动创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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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福州杨桥东路3号三友大厦十一层
- 固定电话:
- (0591) 未核实,仅供参考
- 销售经理:
- 陈剑明
- 经理手机:
- 13799315312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电子邮件:
- 314748359@qq.com
- 在线QQ咨询:
- 邮政编码:
- 350001
- 地区编码:
-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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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简称: | 三菱电梯 |
父公司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电梯、客梯、载货电梯、扶梯 |
经营范围: | 销售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配套销售日本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并提供上述所有产品相应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50000X110000819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92年01月27日 |
职员人数: | 12人 |
所属分类: | 起重运输设备厂 |
所属城市: | 福州企业网 鼓楼区 |
类型: |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 |
顺企编码: | 3517399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负责人变更 | 吴红星 [新增] | 陈剑明 [退出] | 2020-12-21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配套销售日本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并提供上述所有产品相应的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配套销售日本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并提供上述所有产品相应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11-30 |
联络员备案 | 林恒明 | 无 | 2016-03-09 |
增 补 换照 | 电子营业执照数:1 本 | 无 | 2016-03-09 |
负责人变更 | 陈剑明 [新增] | 冯冲 [退出] | 2015-06-15 |
负责人变更 | 陈剑明 | 冯冲 | 2015-06-15 |
负责人变更 | 冯冲 | 周伟栋 | 2015-04-21 |
负责人变更 | 冯冲 [新增] | 周伟栋 [退出] | 2015-04-21 |
经营范围变更 | 销售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配套销售日本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并提供上述所有产品相应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销售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配套销售日本三菱商标电梯相关产品,并提供上述所有产品相应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08日;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 2015-01-22 |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 霞 )质监罚字〔2015〕1号 | 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 2015-11-30 | 2015-11-30 |
融市场监管(镜洋)罚字(2016)第5号 | 违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罚款4万元 | 2016-11-23 | 2016-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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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 在2020-04-10 14:48:07.000 说: :你好,我是政和县茶业有限公司的,我们中国(政和)白茶城项目现在正在建设中,现在需要采购一批电梯,不知道你们这边放不方便报下价
金存建 在2014-06-11 09:08:19.000 说: :你好!我是南平建阳的,现建阳建武夷新区,市场有很多商机,你们电梯是否有发展这的,销售,售后服务的意思,我有过一些电梯维保这方面的接触,在这有一些社会关系的,恳请加盟合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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