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弘扬“诚信、团结、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以“安全是保障,质量是命脉、顾客是中心、信誉是竞争力”为管理理念,公司管理机构完善,技术力量雄厚,施工设备齐全、经营机制灵活,建立了一整套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公司连续多年被授予杭州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杭州市工商AA级信用企业,杭州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A级企业,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排行企业和杭州市先进施工企业等荣誉等称号,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度。
公司以强化项目管理为核心,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三化融合的管理手段,始终坚持以“质量***、信誉至上”的企业宗旨,实施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科学管理。荣获多项省、市级建筑工程,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省市级“绿色工地”等殊荣。公司将一如既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以精湛的技术,优良的服务,努力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西湖区留下街道留下街128号 -
- 固定电话:
- (0571)85222920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计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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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 | 宏超建设集团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106000005905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6-01-29 |
经营期限: | 10年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7年04月12日 |
注册资本: | 150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分类: | 建筑工程业 |
所属城市: | 杭州企业网 西湖区 西湖区留下镇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顺企编码: | 48083106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计志超 | 85% | 人民币34510.0万元 |
计培春 | 15% | 人民币6090.0万元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21-12-06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计志超;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计培春;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计志超;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计培春;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21-12-06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计志超;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计培春;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计志超;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计培春;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8-10-25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18-10-25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43XH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X | 2016-01-29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4500万; 计志超, 10500万; |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3000万; 计志超, 7000万; | 2016-01-2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43XH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X | 2016-01-29 |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4500万; 计志超, 10500万; |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3000万; 计志超, 7000万; | 2016-01-29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 2014-10-24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 2014-10-24 |
名称变更 | 企业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收资本: 0万人民币元; | 企业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 实收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 2014-06-03 |
名称变更 | 企业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收资本: 0万人民币元; | 企业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 实收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 2014-06-03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3000万; 计志超, 7000万; | 注册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2568万; 计志超, 5992万; | 2013-06-13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3000万; 计志超, 7000万; | 注册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2568万; 计志超, 5992万; | 2013-06-13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2568万; 计志超, 5992万; | 注册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1518万; 计志超, 3542万; | 2012-04-18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85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2568万; 计志超, 5992万; | 注册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1518万; 计志超, 3542万; | 2012-04-18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许可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至2014年8月26日)。; | 2012-02-23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许可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至2014年8月26日)。; | 2012-02-23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志超, 3542万; 计培春, 1518万; | 注册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1188万; 计志超, 2772万; | 2010-08-18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50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志超, 3542万; 计培春, 1518万; | 注册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1188万; 计志超, 2772万; | 2010-08-18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股东: 计志超, 1188万; 计培春, 2772万; |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股东: 计培春, 850万; 计志超, 2150万; | 2010-02-26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96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服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股东: 计志超, 1188万; 计培春, 2772万; |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一般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股东: 计培春, 850万; 计志超, 2150万; | 2010-02-26 |
住所变更 | 住所: 西湖区留下街道留下街***号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电话: | 住所: 西湖区留下镇留下街***号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电话: | 2009-09-11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西湖区留下街道留下街128号;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电话:; | 住所: 西湖区留下镇留下街128号;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电话:; | 2009-09-11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850万; 计志超, 2150万; | 行业: 其他建筑业;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2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骆洪伟, 200万; 计培春, 650万; 计志超, 1150万; | 2009-01-07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计培春, 850万; 计志超, 2150万; | 行业: 其他建筑业;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2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骆洪伟, 200万; 计培春, 650万; 计志超, 1150万; | 2009-01-07 |
名称变更 | 企业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杭州宏超建设有限公司; | 2007-08-08 |
名称变更 | 企业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杭州宏超建设有限公司; | 2007-08-08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批发、零售:预制构件,建筑装潢材料***; 注册号: ********; 股东: 骆洪伟, 200万; 计培春, 650万; 计志超, 1150万; | 注册资本: 8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批发、零售:预制构件,建筑装潢材料***; 注册号: ********384; 股东: 骆洪伟, 80万; 计培春, 260万; 计志超, 460万; | 2007-07-30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批发、零售:预制构件,建筑装潢材料***; 注册号: ********; 股东: 骆洪伟, 200万; 计培春, 650万; 计志超, 1150万; | 注册资本: 8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除拆装); 批发、零售:预制构件,建筑装潢材料***; 注册号: ********384; 股东: 骆洪伟, 80万; 计培春, 260万; 计志超, 460万; | 2007-07-3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计志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骆洪伟 | 监事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杭城法(直)罚字[2015]第31005100号 | 杭州市城管执法局 | 案件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城市绿地内堆物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志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10日11:10时起,当事人在未经绿化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把灵官溪留和路口截洪沟制模后拆下的木板、木条和螺纹钢堆放在杭州市留和路杭州外国语学校门前的绿化带内,面积长4米,宽1.5米,共6平方米。依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在城市绿地内堆物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5-11-23 | ||
杭城法(直)罚字[2015]第31005100号 | 杭州市城管执法局 | 案件名称: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城市绿地内堆物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计志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10日11:10时起,当事人在未经绿化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把灵官溪留和路口截洪沟制模后拆下的木板、木条和螺纹钢堆放在杭州市留和路杭州外国语学校门前的绿化带内,面积长4米,宽1.5米,共6平方米。依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在城市绿地内堆物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5-11-23 | ||
西城法罚字[2015]第51035940号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5年10月26日22时25分我局西湖留下中队汪洋、倪波通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在留下街道2015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程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执法队员依法定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进行的是铺设排水设施混凝土浇注施工作业,主要施工设备为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一台输送泵。经核查当事人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夜间作业证明》,执法队员在该工地场界外西侧1米处测得噪声值Leq=56.8dBA,超出该区域标准1.8dBA。执法队员指出后,当事人随即停止施工。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有取证照片1 张,《现场笔录》1份,噪声记录表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所属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
西城法罚字[2015]第51035940号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5年10月26日22时25分我局西湖留下中队汪洋、倪波通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在留下街道2015年上半年五水共治工程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执法队员依法定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进行的是铺设排水设施混凝土浇注施工作业,主要施工设备为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一台输送泵。经核查当事人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的《夜间作业证明》,执法队员在该工地场界外西侧1米处测得噪声值Leq=56.8dBA,超出该区域标准1.8dBA。执法队员指出后,当事人随即停止施工。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有取证照片1 张,《现场笔录》1份,噪声记录表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所属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2015-11-24 | ||
余公(良)行罚决字[2016]15373号 | 余杭区区公安分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7月11日以来,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雇员工在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工作,但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未报送员工的相关信息,于2016年7月1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余杭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2016-07-19 | ||
[2015]淳城监罚决字第0075号 | 县建管局 | 当事人: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3日8时10分,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青溪新城中队依职权巡查至淳安县千岛湖镇珍珠一路千岛湖科技大厦项目工地路段时,发现有车辆涉嫌驶离工地时未进行冲洗,污染了城市道路路面,损坏了城市道路,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涉嫌车辆不洁驶离工地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5年6月13日8时10分,当事人在负责千岛湖科技大厦项目工地的施工过程中,有运输车辆驶离工地时未进行冲洗,造成带泥行驶,污染了道路路面,损坏了千岛湖镇千岛湖科技大厦项目工地路段城市道路。 上述事实,主要有如下证据证实: 一、当事人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2015年6月1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拍摄的现场照片贰张,制作的现场图壹份,证明本案案发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检查情况; 三、2015年6月1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证明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车辆不洁驶离工地污染城市道路路面,损坏城市道路的事实。 根据以上已查明的事实,本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2015年6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九)、其他侵占、损害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规定,属违法行为。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鉴于当事人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能够积极配合整改,又因该违法行为导致车辆带泥行驶污染道路路面长度较大。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县支行营业部(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5号),账号:*31。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或者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淳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5-06-24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7130061 | 宏超建设 | 金融物管 | 36 |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完成 | 2008-12-24 | |
7130062 | 宏超建设 | 建筑修理 | 37 |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完成 | 2008-12-24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104831932A | 发明公布 | 2015-08-12 | 一种高标号混凝土柱脚的施工工艺 | 建筑物 | 马国强;计培春;钱爱军;姚张鹏;郑建鑫;骆洪伟;张颖杰;陆萍;潘春燕 |
CN203867175U | 实用新型 | 2014-10-08 | 一种可调式隔断用装配支模架 | 建筑物 | 计培春;郑建鑫;李元庭;潘敏;姜建波;施宝泉;姚张鹏;鲍黎;夏寅明 |
CN103938867A | 发明公布 | 2014-07-23 | 一种楼面与卫生间或阳台的结合处施工方法及所用的装置 | 建筑物 | 计培春;郑建鑫;李元庭;潘敏;姜建波;施宝泉;姚张鹏;鲍黎;夏寅明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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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春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邱涵卉 | 西湖区留下街道留下街128号5楼 | 51.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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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建德市更楼商贸街208号 | 2011-05-06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宜兴市丁蜀镇民主路改造B区101 | 2015-02-09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188号集镇农业大楼三楼 | 2010-03-03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 临安市锦城街道世纪·都市雅苑1幢夹1、夹2 |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 临安市锦城街道世纪·都市雅苑1幢夹1、夹2 |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西湖区文三西路628号五楼 | 2008-03-24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188号集镇农业大楼三楼 |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西湖区文三西路628号五楼 | |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新湾街道闸口路248、250、252号 | 2011-03-23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西湖区留转路工业园区6号 | 2008-09-11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桔园巷口 | 2020-04-23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紫荆花园13幢302室 | 2019-06-12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西湖区文三路369号4层402室(注册地址) | 2009-03-30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三墩分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山联村百担里30号202室(注册地址) | 2017-10-17 00:00:00.000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云浩钢管租赁站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03 | (2016)浙0106民初7646号 |
俞士方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08 | (2016)浙01民终2963号 |
绍兴柯桥区墙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7-27 | (2016)浙0603民初6261号 |
东台市三仓镇佳鹏陶瓷制品经营部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 2016-04-30 | (2016)苏0981民初1070号 |
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刘益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20 | (2015)杭建商初字第1360号 |
余姚市智博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柴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22 | (2016)浙02民终2785号 |
东台市三仓镇佳鹏陶瓷制品经营部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 2016-07-07 | (2016)苏09民辖终226号 |
刘益军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9-06 | (2015)杭建商初字第625号 |
杭州建凯钢管出租有限公司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4-16 | (2015)杭拱商初字第790号 |
杭州乐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宏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1-27 | (2014)杭西商初字第3058号 |
职位名称 | 月薪 | 学历要求 | 职位要求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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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员 | 1-1.5万/月 | 大专以上 | 一、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 | 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