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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13122491988

公司简介

        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合理高效利用森林资源与创造完美生活环境相结合的现代型企业。本公司常年进口欧美、加拿大等地木材(如美国南方松、花旗松,俄罗斯樟子松、北欧赤松、加拿大铁杉、东南亚柳桉、菠萝格及非洲南美等国家硬木),经干燥、真空高压浸注等一系列木材防护处理工序,使木材改性后具备防腐、防虫、防蚁的功能,达到延长木材使用寿命的目的。本公司产品广泛使用于户外广场、公园、码头、私家别墅等园林绿化景观木结构工程。本公司配备专业的生产、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售后维护队伍,使您与我们的合作“省心、安心、放心。”
      真诚希望与您合作、与您共同发展。您的满意就是我们永远的追求!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190号3层E区311室
固定电话:
021-39873348
经理:
何先生
经理手机:
13122491988
电子邮件:
18917946598@163.com
邮政编码:
200000
传真号码:
021-39873348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
简称:开宏木业
主要经营产品:各种材质防腐木材,表碳/深度碳化刻纹木,拉丝木板,扣板墙板,硬木,园林景观工程,木结构工程设计施工。
经营范围:销售防腐木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竹木制品、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号码:310229001480012
发证机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存续
经营模式:生产/销售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25日
注册资本:500万 (万元)
公司官网:http://www.kaihongmuye.net
所属分类:木材采运
所属城市:上海企业网 青浦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顺企编码:17705902

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郭阳英80%人民币80.0万元
何晓嫔20%人民币20.0万元

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章程备案2020-05-08章程备案2020-06-16
经营期限变2010-06-25~2010-06-25~2020-06-242020-06-16
注册资本变更100万人民币( + 100% )50万人民币2020-06-16
投资人变更郭阳英; 何晓嫔; [新增]郭阳英; 何毓光; [退出]2017-10-27
法定代表人变更郭阳英何毓光2017-10-27
住所变更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外青松公路3560号4号楼2层东裙楼A区2548室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190号3层E区311室2017-10-27
监事备案何晓嫔 [新增]郭阳英 [退出]2017-10-27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销售防腐木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竹木制品、家具销售防腐木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竹木制品、家具2014-08-14
经营范围变更销售防腐木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竹木制品、家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防腐木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竹木制品、家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2014-08-14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2014-08-14
住所变更上海市青浦区梅鹤路190号3层E区311室青浦区新桥路南侧1203弄1号3幢1层A区114室2014-08-14
投资人变更何毓光 出资 40万人民币; 郭阳英 出资 10万人民币;郭阳英 出资 10万人民币; 何毓光 出资 40万人民币;2012-05-09
出资比例变更何毓光 出资 40万人民币 比例 80%; 郭阳英 出资 10万人民币 比例 20%;何毓光 出资 40万人民币 比例 80%; 郭阳英 出资 10万人民币 比例 20%;2012-05-09
出资方式变更何毓光 货币40万人民币; 郭阳英 货币10万人民币;何毓光 货币40万人民币; 郭阳英 货币10万人民币;2012-05-09
出资日期变更何毓光 2010-06-22货币10万人民币; 何毓光 2012-05-07货币30万人民币; 郭阳英 2012-05-07货币10万人民币;何毓光 2012-06-21货币30万人民币; 郭阳英 2012-06-21货币10万人民币;2012-05-09
实收资本变更50( + 400% )102012-05-09
其他变更2012-05-09~2020-06-242010-06-25~2012-06-242012-05-09

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何毓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郭阳英监事

上海开宏木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宝市监案处字〔2015〕第130201511136号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10000 元2015-11-20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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