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亿,登记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国际视野和本土智慧相结合的原则,汇聚具有丰富中国国内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基金经理人和研究专家,将国际化投资理念融入本地市场洞察,力求为投资者带来持续优异的基金表现。
公司特色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着耕耘的经营理念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公司致力于与中国基金市场和投资者的共同成长,立志成为中国投资人的国际投资专家和国际投资人的中国投资专家。
1、专业诚信的经营原则:
始终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诚实守信,为投资者创造Zui大价值
2、服务导向的经营原则:
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资产管理服务
3、优质稳健的基金业绩经营原则:
追求长期稳健的基金业绩,而非注重眼前利益
4、本地化长期耕耘经营原则:
本地优势与国际视野充分结合, 因地制宜的发展策略
企业理念
经营宗旨:专业化投资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经营方针:规范中彰显专业,稳健中力求创新
经营口号:您的一分投资,我们十分对待
企业文化
“心为基石,价值之源”作为一平向北的公司理念将被赋予以下涵义,也将作为我们对外的规范诠释。
以心相交,用真诚作路标,凝聚信心、诚心、恒心和爱心,并以此为创造的基石,构筑人文关怀的大厦,精益进取,稳健追求,潜心开拓,挖掘企业生命之泉,赢得市场竞争之机,把握未来制胜之道,从而成就盛德大业。
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放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将受益人分为不同种类,进行结构划分,比如将受益人划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别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为基础来分配利益。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简称:
- 一平向北基金管理
- 主要经营产品:
- 股权投资 , 投资管理 , 受托资产管理 , 创业投资业务 ,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营业执照号码:
- 91440300MA5D9TN454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编码:
- 440300
- 组织机构代码:
- MA5D9TN4-5
- 核准日期:
- 2016-03-31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4年03月31日
- 职员人数:
- 30人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 所属城市黄页:
- 深圳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25929117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王一梅 | 60% | 人民币600万元 |
深圳厚实资本发展有限公司 | 40% | 人民币400.0万元 |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股权和公证书 | - | - | 2021-06-30 |
指定联系人 | 詹强 | 陈波 | 2021-06-30 |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通过日期 | 2021-06-28 | 1900-01-01 | 2021-06-30 |
投资人 | 王一梅 600(万元)60%国泓鼎盛(深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万元)40% | 王一梅 600(万元)60%王利涛 400(万元)40% | 2021-06-30 |
监事信息 | 胡跃辉(监事) [新增] | 王利涛(监事) [退出] | 2021-06-30 |
成员 | 胡跃辉(监事) | 王利涛(监事) | 2021-06-30 |
经营范围 |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须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2016-09-02 |
深圳一平向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王利涛 | 监事 |
陈波 | 执行(常务)董事 |
陈波 | 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