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和吉林省东部大的中心城市牡丹江,绥芬河市红花岭国道对过,我单位主要提供单位的宗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和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森林风景资源及林业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一方面把兴办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作为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绿色绥芬河,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使之成为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国家珍贵自然遗产、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确保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单位的业务范围:研究制定绥芬河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及开发建设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提供依据。实地调整和评估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区,就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各类旅游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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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绥芬河市红花岭国道对过 -
- 固定电话:
- (0453) 未核实,仅供参考
- 联系人:
- 崔立群
- 邮政编码:
- 157300
- 地区编码:
- 231081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
简称: | 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
主要经营产品: | 旅游业 |
经营范围: | 单位的宗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和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森林风景资源及林业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一方面把兴办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作为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绿色绥芬河,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使之成为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国家珍贵自然遗产、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确保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单位的业务范围:(一)研究制定绥芬河森林风景资源质量评价及开发建设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提供依据。(二)实地调整和评估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区,就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参加各类旅游相关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12231081733648349T |
发证机关: | 黑龙江省林业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1年01月01日 |
职员人数: | 9人 |
注册资本: | - (万元) |
所属分类: | 自然保护区管理 » 绥芬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 |
所属城市: | 牡丹江企业网 » 绥芬河市 » 绥芬河市绥芬河镇 |
顺企编码: | 8209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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