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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企业积累 |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林浩 | 叶日同 | 2020-06-23 |
主要人员 | 姓名: 林浩;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 姓名: 叶日同; 证件号码: ******************; 职位: 负责人; | 2020-06-23 |
联系人变更 | 现联络员姓名:林浩;现联络员固定电话:;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现财务负责人姓名:林浩;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原联络员姓名:鲍阿敏;原联络员固定电话:********;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原财务负责人姓名:鲍阿敏;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20-06-2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145372630 | 2016-04-1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630G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19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叶日同 | 方象波 | 2015-01-28 |
姓名: 叶日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姓名: 方象波;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2015-01-28 |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叶日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姓名: 方象波;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2015-01-28 |
主要人员 | 姓名: 叶日同;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姓名: 方象波;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2015-01-28 |
法定代表人 | 叶日同 | 方象波 | 2015-01-2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方象波 | 张陈寿 | 2011-05-30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建筑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建筑工程施工 | 2011-05-30 |
姓名: 方象波;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姓名: 张陈寿;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2011-05-30 |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方象波;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姓名: 张陈寿;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负责人 | 2011-05-30 |
注册号: ******** | 注册号: ********021 | 2009-05-06 |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 注册号: ********021 | 2009-05-06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上塘镇永建路326号; 邮政编码: 325100; 电话: ******** | 住所: 上塘镇永建路376号; 邮政编码: 325100; 电话: ******** | 2002-10-15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行业代码: 4710兼营: 预制构件。经营方式: 承包 |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行业代码: 4710兼营: 水泥预制经营方式: 承包 | 2002-10-15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1000 | 232 | 2001-12-2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张陈寿 | 叶圣瑶 | 2000-09-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姓名: 张陈寿;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负责人 | 姓名: 叶圣瑶;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2000-09-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姓名: 张陈寿;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负责人 | 无 | 2000-09-20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上塘镇永建路376号; 邮政编码: 325100; 电话: ******** | 住所: 上塘镇永建路232号; 邮政编码: 325100; 电话: ******** | 1998-07-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叶圣瑶 | 郑庆权 | 1998-07-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姓名: 叶圣瑶;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姓名: 郑庆权;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1998-07-29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上塘镇永建路232号; 邮政编码: 325100; 电话: ******** | 住所: 上塘镇; 邮政编码: 325100; 电话: | 1994-05-0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郑庆权 | 周洪福 | 1994-05-04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232 | 42 | 1994-05-0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姓名: 郑庆权;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姓名: 周洪福;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1994-05-0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周洪福 | 张少炬 | 1986-12-1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姓名: 周洪福;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姓名: 张少炬;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 职务: | 1986-12-13 |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叶日同 | 负责人 |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行政处罚
[2016]永林罚书第37号 | 县林业局 | 被处罚人: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日同。 根据群众举报,本机关于2016年6月8日对被处罚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被处罚人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为了建造永嘉县东城街道山仓村朝底角至客山林区道路,以达到减少工程造价目的,于2016年3月份,被处罚人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未按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要求,擅自改变永嘉县东城街道山仓村朝底角至客山林区道路设计线路图挖建道路,擅自挖掘的路段位于山仓村“朝底角”山场上。被处罚人雇用工人在林地中非法建造道路的行为改变了林地用途。鉴定结果为:占用林地面积2338平方米,折3.50亩;砍伐林木立木蓄积4.65立方米,在山仓村姑011、010号小班内,地类属一般用材林。即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338平方米,滥伐林木立木蓄积4.65立方米。 本机关认为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认定以上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询问笔录3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鉴定书1份、现场示意草图、现场照片、占用林地现状图、小班调查记载表、证明材料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等。 鉴于被处罚人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为2338平方米,折3.50亩,砍伐林木蓄积4.65立方米,符合(《永嘉县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一般一档处罚的规定:“擅自改变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林地用途,面积在2亩至5亩的”,符合(《永嘉县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中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木材积2m³至5m³或者幼树100至250株的”违法行为按较轻一档处罚的规定:即处罚幅度为“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 已通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永林罚先告字[2016]第37号,告知被处罚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数额和种类,并告知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被处罚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择其较重条款并从重处罚。责令被处罚人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在3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对被处罚人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限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县农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永嘉县林业局 2016年7月6日 | 2016-07-06 |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专利证书
CN205604050U | 实用新型 | 2016-09-28 | 一种市政专用道路修补装置 |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 叶日同;陈永林 |
CN205604051U | 实用新型 | 2016-09-28 | 一种市政专用道路高效填平装置 |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 方象波;陈永林 |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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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麻江办事处 | 县供销社 | 2001-06-11 00:00:00.000 |
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黄嘉荣与永嘉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09-25 | (2014)温永城民初字第1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