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位于大型商品粮基地市白城,白城市庆学东路35号楼3单元1层西户,于2013年03月13日在白城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在殷立梅带领下,国通快递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2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快递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田香兰 | 50万 |
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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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备案 | 姓名:高雪,:,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新增] 姓名:田香兰,:,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系电话: [新增] | 姓名:殷立梅,:,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系电话:, [退出] 姓名:支文武,:,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退出] | 2017-10-12 |
章程备案 | 新章程 | - | 2017-10-12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田香兰 | 殷立梅 | 2017-10-12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发起人)名称:田香兰,证件(照)类型:,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5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7-10-11 [新增] | 股东(发起人)名称:殷立梅,证件(照)类型:,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50万,币种:人民币,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4-07-01 [退出] | 2017-10-12 |
联络员信息 | 姓名:田香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 身份: | 姓名:殷立梅,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 身份: | 2017-10-12 |
监事备案 | 姓名:高雪,:,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新增] 姓名:田香兰,:,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系电话: [新增] | 姓名:殷立梅,:,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系电话:, [退出] 姓名:支文武,:,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退出] | 2017-10-12 |
监事备案 | 姓名:高雪,:,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新增] 姓名:田香兰,:,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系电话:, [新增] | 姓名:殷立梅,:,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系电话:, [退出] 姓名:支文武,:,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退出] | 2017-10-12 |
经理备案 | 姓名:高雪,:,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新增] 姓名:田香兰,:,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系电话:, [新增] | 姓名:殷立梅,:,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系电话:, [退出] 姓名:支文武,:,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退出] | 2017-10-12 |
经理备案 | 姓名:高雪,:,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新增] 姓名:田香兰,:,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联系电话: [新增] | 姓名:殷立梅,:,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系电话:, [退出] 姓名:支文武,:,职务:监事,:,联系电话: [退出] | 2017-10-12 |
联络员信息 | 姓名:殷立梅,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 身份: | 姓名:殷立梅,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 身份: | 2016-05-20 |
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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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立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支文武 | 监事 |
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白地税罚[2016]12号 | 丢失发票 | 白城市地方税务局 | "白城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白地税罚[2016]12号 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 经我局2016年10月26日-31日对你单位丢失发票之行为进行检查核实,对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2016年10月26日,你单位向税务机关报告丢失50份《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票状态为空白发票。发票代码:222081300382,发票号码:00123870-001239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你单位的行为属于丢失发票之行为。 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丢失发票之行为处500元罚款。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为500元整。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白城市建行营业部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专户名称:白城市财政局罚没办;账号:*00900001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 2016-11-07 | |
白城邮罚字〔2016〕3号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类 | 白城市邮政管理局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白城邮处〔 2016 〕 3号 被处罚单位: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殷丽梅 地址:白城市粮食局小区 经查, 你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违反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 上述事实有 询问笔录2 份、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本局于2016年8月12日向你公司送达了白城市邮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白城邮处告〔 2016 〕3号),告知你公司有申辩、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你公司未进行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你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违法事实成立。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于8月20日前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本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请你公司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邮政管理部门罚款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名称: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账号: *9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大路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公司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吉林省邮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印章) 2016 年 8 月 18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 2016-08-10 |
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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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国通快递有限公司白城三部 | 白城市新华东大路19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