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笛爱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QQ 21397096
各种影片,广告,MTV前后期制作。
代理歌手,艺人演出活动.
我公司有视频剪辑,动画制作,音频制作,艺员档案。
以真挚的服务,优惠的价格,为您创造满意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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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土城北路59号4号楼3层1号房
固定电话:
86-010-26261053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何欣
手机号码:
未提供
邮政编码:
100088
传真号码:
86-010-2626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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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北京笛爱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简称:笛爱莎文化传播
主要经营产品:广告 ; 电视电影 ; 电视连续剧 ; MTV ; 大型演出 ; 影视前期,后期制作 ; 动画片 ; 记录片 ; 专题片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知识产权出资5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110108008353416
发证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核准日期:2007-12-07
经营期限:10年
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
成立时间:2005年05月20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万元)
所属分类:广告策划公司 » 海淀区广告策划公司
所属城市:北京企业网 » 海淀区 » 海淀区海淀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顺企编码:16895614

北京笛爱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刘祥50%人民币25.0万元
何欣50%人民币25.0万元

北京笛爱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知识产权出资5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出资50万元)2007-12-07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出资5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出资50万元,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2005-06-01

北京笛爱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何欣执行董事
何欣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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