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新中国早的汽车工业基地长春,长春市双阳区鹿城明珠西侧南数第七门市,我公司主要提供汽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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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鹿城明珠西侧南数第七门市
经理:
冯显志
经理手机:
13943119466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电子邮件:
2454378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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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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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39****9466
手机号码139****4165
电子邮箱13943119466@163.com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宝泰汽车租赁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
营业执照号码:220112000012748
发证机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
核准日期:2012-05-24
经营期限:10年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12年05月24日
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万元)
所属分类:租赁业 » 双阳区租赁业
所属城市:长春企业网 » 双阳区 » 双阳区鹿乡镇
类型:公司
顺企编码:986093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柳影1.5万
冯显志1.5万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柳影监事
冯显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戈龙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01-15 (2014)双民初字第814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张亮、李子龙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11-02 (2015)双民初字第214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白云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4-08-06 (2014)双民初字第813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冯春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6-09-07 (2016)吉0112民初1191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戈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2016-05-16 (2015)双民初字第672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冯春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06-18 (2015)双民初字第671号
孙某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01-19 (2015)双刑初字第35号
长春市宝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戈龙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15-01-15 (2014)双民初字第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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