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位于新中国Zui早的汽车工业基地长春,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于2010年06月13日在长春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在杨柏忠带领下,通阳储备粮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粮食收购、仓储、销售;大米加工、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431-8428339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 | 1000万 |
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工商所变更 | 22011204 | - | 2019-04-26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万元( + 1900% ) | 50万元 | 2019-04-25 |
股东发起人变更 | 股东(发起人)名称: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000万,币种:,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其他,认缴出资时间:2019-04-24, | 股东(发起人)名称: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50万,币种:,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0-06-12, | 2019-04-25 |
章程备案 | 0 | - | 2019-04-25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 + 1900% ) | 50 | 2019-04-25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发起人)名称: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000( + 1900% )万,币种:,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其他,认缴出资时间:2019-04-24, | 股东(发起人)名称: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50万,币种:,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0-06-12, | 2019-04-25 |
经营范围变更 | 粮食收购、仓储、销售;大米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粮食收购、仓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12-15 |
其他事项备案 | 2030-06-12 | 2020-06-12 | 2014-11-14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名称:吉林省储备粮收储有限公司; | 股东名称: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2014-11-14 |
董事备案 | 吕凤鸣,董事;沈忠宝,监事;薛淑清,董事;杨柏忠,董事长,经理 | 傅广锐,董事长,经理;吕凤鸣,董事;沈忠宝,监事;薛淑清,董事 | 2014-11-14 |
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沈忠宝 | 监事 |
杨柏忠 | 其他人员 |
吕凤鸣 | 董事 |
薛淑清 | 董事 |
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与孙丽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9-21 | (2016)吉01民终3305号 |
刘淑华故意伤害及附带民事赔偿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 2016-09-21 | (2016)吉01刑终第369号 |
李威诈骗二审裁定书 | 2016-09-22 | (2016)吉01刑终358号 |
赵广田与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4-05-14 | (2014)双民初字第127号 |
孙丽娜与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7-01-24 | (2016)吉0112执219号 |
孙丽丽与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7-01-24 | (2016)吉0112执220号 |
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与潘忠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2-21 | (2016)吉0112民初1648号 |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申请强制执行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王西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 2016-12-21 | (2016)吉0112行审89号之一 |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申请强制执行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育民村村民委员会土地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 2016-12-21 | (2016)吉0112行审68号之一 |
温玉超与长春通阳储备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7-13 | (2015)双民初字第696号 |
相关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