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江北路叁段六号。公司奉行“质量是生命、服务是灵魂“的企业经营理念,以的产品和的服务,满足市场的需求。在创办企业之始,企业创始人就本着“以人为本、诚信创新、服务领先、追求无限”的核心理念管理企业。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和而不同”的企业发展理念,倾力打造一个融合、友爱、进取的发展环境,夯实公司跨越式发展的基础。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长城路330号川大河畔商务中心
- 固定电话:
- 02883328787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王昌三
- 电子邮件:
- scryjt@sina.com
- 邮政编码:
- 610225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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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四川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2% | 人民币2600万元 |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 | 人民币2400万元 |
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地址变更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城路330号川大河畔商务中心 | 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长城路330号川大河畔商务中心 | 2018-11-16 |
投资人变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 (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 (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11-16 |
换发证照 | / | / | 2015-12-18 |
投资人变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 (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咨质证经营);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 | 2014-06-17 |
住所变更 | 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长城路330号川大河畔商务中心 | 成都市双流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江北路三段六号 | 2014-06-17 |
经营范围变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咨质证经营);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 | 2014-06-17 |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 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长城路330号川大河畔商务中心 | 成都市双流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长江北路三段六号 | 2014-06-17 |
投资者名称变更 | 四川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 2014-01-15 |
出资额变更 | 5000 |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 2014-01-15 |
投资人变更 | 四川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退出]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4-01-15 |
出资比例变更 |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8%; 四川润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 |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5.7%;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44.3%; | 2014-01-1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庞定彪,执行董事 [新增] | / | 2009-12-1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庞定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赖宗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2009-12-14 |
经理备案 | 赖宗涛,总经理 | 赖宗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09-12-14 |
投资人变更 |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赖宗涛; [退出] 四川润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歆宇; [退出] | 2009-09-09 |
出资额变更 | 5000 | 杨歆宇; | 2008-12-23 |
出资方式变更 | 杨歆宇,货币; | 杨歆宇; | 2008-12-22 |
出资比例变更 | 杨歆宇,0.5%; | 杨歆宇,44.3%; | 2008-12-22 |
投资人变更 |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赖宗涛; 四川润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杨歆宇; | 杨歆宇; 四川华西投资有限公司; [退出] 四川润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赖宗涛; 成都久瑞商贸有限公司; | 2008-12-22 |
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蒲志斌 | 监事 |
赖宗涛 | 总经理 |
庞定彪 | 执行董事 |
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成工商新处字[2015]15号 | 广告违法行为>>广告内容一般准则标准>>广告内容违法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成都市新都工商局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4日,在其售房部、路牌广告、对外宣传的DM单中标有“成都首席水岸智能型社区 成都首席180%绿化覆盖率社区 ” “十万平顶级滨河运动公园” “最具潜力城市价值所在 城市公园最集中地域 成都唯一高端生态人居示范区 西南最大儿童主题乐园”等字样?亩ゼ队糜铩I鲜龉愀娴闹谱鞣压布迫嗣癖?2773元(大写:贰仟柒佰柒拾叁元整)。本局认为: 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顶级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本局于2015年4月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成工商新告字〔2015〕1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广告费人民币2773元(大写:贰仟柒佰柒拾叁元整);2、罚款人民币7227元(大写:柒仟贰佰贰拾柒元整)。 | 2015-04-14 | 2015-04-14 |
成都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4499309 | 川大美庐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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