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奥尔卫浴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锦官城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一里塘村4组,我公司主要提供加工、销售:卫生间用具及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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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一里塘村4组
- 经理:
- 代俊
- 经理手机:
- 13258188681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61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成都奥尔卫浴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代俊 | 50.0% | 人民币5万元 |
肖伯扬 | 50.0% | 人民币5万元 |
成都奥尔卫浴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肖伯扬 | 监事 |
代俊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成都奥尔卫浴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成新市监吊处字[2016]第001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年检、未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的行为,在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无法取得联系,且在所属期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之间,6个月未缴纳过国税税款和在地税局企业纳税记录标注为“非正常”、“失踪户”、“注销”的行为构成违法。其中,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名单附后)中的470户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所指的行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中的成都川国演义茶业信息中心等43户个人独资企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当事人:成都市三也服饰有限公司等51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 2016-05-05 | 2016-05-05 |
成都奥尔卫浴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6132721 | 木戈 | 灯具空调 | 11 | 商标已注册 | 2007-06-27 | |
6132722 | 维欧;VOMA | 灯具空调 | 11 | 商标已注册 | 2007-06-27 | |
6132722 | 维欧;VOMA | 灯具空调 | 11 | 商标已注册 | 2007-06-27 | |
6132721 | 木戈 | 灯具空调 | 11 | 商标已注册 | 2007-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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