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位于锦官城成都,四川成都市元瑞家居商城,于2011年04月20日在成都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在石永强带领下,康美家家居用品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4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智能鞋柜 , 电子鞋柜 , 智能衣柜 , 鞋套机 ,智能鞋柜维修,智能鞋柜售后服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四川成都市元瑞家居商城 -
- 固定电话:
- 86-028-82608890 400-6588-807
- 经理:
- 石永强
- 邮政编码:
- 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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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成都康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石永强 | 100% | 10 |
成都康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王玉兰 | 监事 |
石永强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成都康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工商局 |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未按时年检或报送年报、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的规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都康美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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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23591 | 康美家 KE | 家具 | 20 | 商标无效 | 2012-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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