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办公室地址位于锦官城成都,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于2000年06月16日在成都成立,我单位主要提供负责进行全省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 -
- 固定电话:
- (028)6665909
- 队长:
- 张巨雄
- 邮政编码:
- 610021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
- 简称:
- 旅游执法总队
- 主要经营产品:
- 负责进行全省旅游市场执法检查 , 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
- 经营范围:
- 负责进行全省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承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的赔偿。
- 营业执照号码:
- 12510000MB1237851E
- 发证机关: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法人类型:
- -
- 地区编码:
- 510000
- 组织机构代码:
- MB123785-1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在业
- 成立时间:
- 2000年06月16日
- 职员人数:
- 25人
- 注册资本:
- - (万元)
- 所属行业:
- 企业管理机构 » 锦江区企业管理机构
- 所属城市黄页:
- 成都企业网 » 锦江区
- 顺企编码:
- 1678190
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开办资金的变更 | 36万元 | 6 1万元 | 2019-08-15 |
举办单位的变更 | 四川省旅游 发展委员会 | 四川省 文化和旅游 厅 | 2019-01-16 |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 杨铭 | 王绍麟 | 2018-05-14 |
最新咨询
sccdyily 在2014-01-25 21:04:56.000 说: :我们参加了百事通组织的新加坡马来西亚6日游,广告上说是3280元。但他们说,60岁以上的需另加200元。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我问了他们加钱的理由,说是60岁以上消费差。这也是理由吗?钱加了,服务和60岁以下的是一样的。和我们一起的其它旅行社有60岁以上没加钱的,让我拿出证据来,可以这样吗?他们不可以查吗?关键是加钱的理由我觉得是不对的。要求把加的钱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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