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三环塑机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精密铸件的合资企业,建立于2001年,位于慈溪市坎墩镇工业区。
公司占地40亩,建筑面积6000平米,目前生产车间4个,制模、制壳、成型、整理。员工人数约7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有:蜡处理设备、压蜡机、制壳设备、脱蜡设备、中频炉、烧壳炉、光谱仪、抛丸机、热处理炉、酸洗钝化设备等。设备齐全,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信誉良好。
公司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经营宗旨,在质量管理上遵循科学规范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满足客户要求。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坎墩工业小区 -
- 固定电话:
- (0574)
- 经理:
- 胡建定
- 邮政编码:
- 3153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慈溪三环塑机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慈溪剑鸣机械有限公司 | 44.4万美元 | |
敦祺有限公司 | 15.6万美元 |
慈溪三环塑机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周素香; : ; 职位: 副董事长; [新增] 姓名: 朱利君;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朱建明; : ; 职位: 董事长; | 姓名: 何志成; : H; 职位: 副董事长; [退出] 姓名: 朱利君;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朱建明; : ; 职位: 董事长; | 2021-06-2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何志成; : H; 职位: 副董事长; 姓名: 朱利君;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朱建明; : ; 职位: 董事长; | 姓名: 何志成; : H; 职位: 副董事长; 姓名: 朱利君;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朱建明; : ; 职位: 董事长; | 2021-01-2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2756K | 注册号:68643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2-09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2756K | 注册号:68643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2-09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新增] | 注册号: 企合浙甬总字第005637号 [退出] | 2011-07-14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68643 | 注册号: 企合浙甬总字第005637号 | 2011-07-14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企合浙甬总字第005637号 | 2011-07-1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姓名: 何志成; 证件名称: ; : 00; 性别: 男; 职务: 副董事长 姓名: 朱建明; 证件名称: ; : 01001;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长 姓名: 朱利君; 证件名称: ; : ; 性别: 女; 职务: 董事 | 姓名: ;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长 姓名: 何志成; 证件名称: ; : 00; 性别: 男; 职务: 董事 姓名: 朱建明; 证件名称: ; : 01001; 性别: 男; 职务: 副董事长 | 2006-01-29 |
投资人变更 | 企业名称: 敦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志成; 出资额: 15.6; 百分比: 26%; 住所: 香港北角英皇道157号;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 慈溪剑鸣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出资额: 44.4; 百分比: 74%; 住所: ;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 企业名称: 慈溪市三环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建明; 出资额: 13.2; 百分比: 22%; 住所: 浒山镇北二环中路728号; 法人性质: 企业名称: 香港敦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志成; 出资额: 15.6; 百分比: 26%; 住所: 香港北角英皇道157号; 法人性质: 企业名称: 宁波三环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学旦; 出资额: 31.2; 百分比: 52%; 住所: 浒山镇环城西路217号; 法人性质: | 2006-01-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朱建明 | 胡学旦 | 2006-01-29 |
慈溪三环塑机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朱利君 | 董事 |
朱建明 | 董事长 |
何志成 | 副董事长 |
慈溪三环塑机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慈环罚〔2016〕第 80号 | 市环保局 | 被处罚单位:慈溪三环塑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明 经营地址:坎墩街道慈溪大道坎墩西路519号 主要违法事实: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不锈钢铸件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并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一、责令立即停止不锈钢铸件酸洗加工; 二、罚款陆万玖仟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31000001888504,编号:43502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或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 2016-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