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川三店,位于交通便利的中山路14-3号工商大厦,于2002年04月29日在重庆永川成立。在周文东带领下,桐君阁大药房连锁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3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零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日用化学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照像器材、彩扩冲印,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中山路14-3号工商大厦 -
- 固定电话:
- (023)49809507
- 联系人:
- 陈纪斌
- 邮政编码:
- 40216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川三店
- 简称:
- 桐君阁大药房连锁
- 父公司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零售化学药制剂 , 抗生素 , 生化药品 , 中成药 , 中药材 , 中药饮片 , 保健食品 , 卫生材料 , 医疗器械 , 日用化学品 , 健身器材 , 日用百货 , 日用杂品 , 照像器材 , 彩扩冲印
- 经营范围:
- 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口服、外用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以上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零售第Ⅰ、Ⅱ类医疗器械、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照像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化妆品、初级农产品、办公用品、服装、家具;摄影、冲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500118742883025B
- 发证机关:
-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永川区分局
- 法人类型:
- 分公司
- 地区编码:
- 500118
- 组织机构代码:
- 74288302-5
- 核准日期:
- 2016-05-20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2年04月29日
- 职员人数:
- 4人
- 所属行业:
- 西药零售
- 所属城市黄页:
- 重庆永川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24601280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永川三店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口服、外用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以上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零售第Ⅰ、Ⅱ类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照像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摄影、冲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口服、外用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以上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零售第Ⅰ、Ⅱ类医疗器械、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照像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化妆品、初级农产品、办公用品、服装、家具;摄影、冲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5-20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艾伟 | 周文东 | 2015-04-03 |
经营范围变更 | 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限口服、外用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至2014年5月30日);零售保健食品(有效期至2013年7月8日)。零售第Ⅰ、Ⅱ类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照像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摄影、冲印。□ | 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口服、外用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保健食品(以上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零售第Ⅰ、Ⅱ类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照像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摄影、冲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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