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泉乐渔具有限公司
泉乐渔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经营国内外出产渔线业务为主的严谨的创业公司。
公司位于风光秀美的浙江省东阳市歌山夏楼开发区,灵山秀水也养育了公司员工朴实的敬业精神。公司坚持以“诚信、质量、务实、开拓”为宗旨;以“服务、创新、回馈”为企业精神;以“求新、求变、以人为本、立足长远、持续创新”为发展战略,塌实前进,步步为赢。
在短短几年间,由于本公司所经营的“渔线”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并且有者良好的是售后服务而赢得了广大经销商及使用单位的赞誉。这使我们更加坚信了“优质的服务+雄厚的技术+合理的价格”的战略方向。
为了使本公司的产品可以更加符合客户的需求,产品再度创新,业绩再上新高,经公司会议决定,自2009年起本公司将着力打造公司品牌形象,更加深度开拓国内外渔具市场。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把公司品牌推向国内外市场,成为用户心中的优质渔具品牌!
经营项目:渔线,鱼饵,鱼竿等。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9-86170760
0579-86846177
传真:0579-86170760
邮编:322106
总经理:张宝泉 手机:13505897220
经理:张笑天 手机:13758964327
QQ:228433727 199849783 103414981
泉乐渔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经营国内外出产渔线业务为主的严谨的创业公司。
公司位于风光秀美的浙江省东阳市歌山夏楼开发区,灵山秀水也养育了公司员工朴实的敬业精神。公司坚持以“诚信、质量、务实、开拓”为宗旨;以“服务、创新、回馈”为企业精神;以“求新、求变、以人为本、立足长远、持续创新”为发展战略,塌实前进,步步为赢。
在短短几年间,由于本公司所经营的“渔线”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并且有者良好的是售后服务而赢得了广大经销商及使用单位的赞誉。这使我们更加坚信了“优质的服务+雄厚的技术+合理的价格”的战略方向。
为了使本公司的产品可以更加符合客户的需求,产品再度创新,业绩再上新高,经公司会议决定,自2009年起本公司将着力打造公司品牌形象,更加深度开拓国内外渔具市场。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把公司品牌推向国内外市场,成为用户心中的优质渔具品牌!
经营项目:渔线,鱼饵,鱼竿等。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开发区
联系电话:0579-86170760
0579-86846177
传真:0579-86170760
邮编:322106
总经理:张宝泉 手机:13505897220
经理:张笑天 手机:13758964327
QQ:228433727 199849783 103414981
联系方式
- 工厂地址:
- 东阳市歌山镇夏楼村 -
- 固定电话:
- (0579)
- 厂长:
- 张鑫俊
- 邮政编码:
- 322106
- 传真号码:
- 86 0579 8617076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东阳市歌山泉乐渔具厂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渔线、渔钩加工。 | 经营范围: 渔线、渔钩加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证的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 2013-12-18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13/12/18 至 9999/09/09 | 营业期限: 2009/11/17 至 2013/11/16 | 2013-12-18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渔线、渔钩加工。 | 一般经营项目: 渔线、渔钩加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证的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 2013-12-18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9-11-17 至 2013-11-16 | 营业期限: 2007-11-18 至 2009-11-17 | 2009-11-17 |
住所变更 | 住所: 东阳市歌山镇夏楼村; 邮政编码: 32210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歌山镇 | 住所: 歌山镇夏楼村; 邮政编码: 32210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歌山镇 | 2009-11-17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注册号: 485 | 2009-02-13 |
注册号: | 注册号: 485 | 2009-02-13 |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7-11-18 至 2009-11-17 | 营业期限: 2003-11-18 至 2007-11-17 | 2009-02-13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渔线、渔钩加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证的经登记后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行业代码: 2422 | 经营范围: 渔线、渔钩加工。(凡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许可证的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行业代码: 2422 | 2009-02-13 |
东阳市歌山泉乐渔具厂的行政处罚
东市监案字〔2015〕第449号 | 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行为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构成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在淘宝网上停止发布带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内容的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 2015-11-16 | 201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