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电视艺术中心

单位简介

中山电视艺术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陶艺之乡、武术之乡佛山,东区竹苑新村东苑路113号,我单位主要提供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代理、制作、设计各类广告。#〓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东区竹苑新村东苑路113号 -
固定电话:
(0757)3320398,3320396 未核实,仅供参考
联系人:
罗欣
手机号码:
未提供
邮政编码:
528403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中山电视艺术中心
简称:电视艺术中心
主要经营产品:79446 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代理,制作,设计各类广告,艺术交流,经营器材
经营范围: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代理、制作、设计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号码:4420001004425
发证机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03-09-16
经营状态:开业
成立时间:1989年10月01日
职员人数:8人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元 (万元)
所属分类:出版业
所属城市:佛山企业网
类型:单位
顺企编码:3157835

中山电视艺术中心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中山市怡华集团有限公司100万

中山电视艺术中心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期限变更1989-10-011989-03-182003-09-16
经营范围变更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代理、制作、设计各类广告。#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代理、制作、设计各类广告。2003-09-16
地址变更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怡华大厦东座捌楼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东苑路113号2003-09-16
地址变更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东苑路113号中山市中山三路怡华大厦1998-04-28
经营范围变更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代理、制作、设计各类广告。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录制、译制、制作发行电视剧及音像制品。1992-12-03
地址变更中山市中山三路怡华大厦中山市京华酒店内工业大厦1992-12-03
名称变更中山电视艺术中心中国文联音像出版中山电视艺术中心1992-07-02
注册资本变更100( + 100% )501990-03-13
经营方式变更制作、发行、服务制作、服务199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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