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 位于,主营 出租车广告、出租车广告投放 等。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服务。欢迎惠顾!
全粤传媒成立于80年代,隶属于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原名广东省全粤新闻界信息传播中心,是广东广告业和中国广告之路的先驱者之一,是广东省电视广告的开辟创建、制作和发布者,中国报业协会会员、中国期刊协会会员、《中国企业文化报》创办者,是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车载广告授权合作伙伴。
曾先后被评为:
中国品牌建设杰出企业(广告类) 和谐中国进步奖
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奖 广州诚信A级单位
1994年更名为全粤传媒,2001年成为股份制企业,是集电视广告、机载、车载广告和楼宇广告于一体的大型广告公司,是广州市出租车广告第一家!!!
自90年代,全粤传媒就不断开拓新的广告媒体形式,首家开辟了广州的车载广告形式,成立了以车载广告为主的全粤广告公司业务包括:出租车广告、公交车广告、私家车广告、飞机广告——我公司已成为了车载广告行业的领头羊!!!
目前我公司市场已覆盖华南、华东、华中、华北、西南、东北、西北各大区,北至哈尔滨、长春、沈阳、葫芦岛、 石家庄,南至广州、东莞,东至青岛、烟台、西至宁夏、甘肃、成都等城市。
二、媒体介绍:出租车车尾广告
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市全天24小时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摩。另外,还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行驶。在全天24小时禁止异地摩托车进入市区的政策实施后,人们对出租车的需求、使用和关注率大大提高。这就给出租车广告强势进驻广州提供了契机。而出租车车尾广告恰好位于出租车后车窗面下部,与人体俯视成15度角,是受众理想的观视角度,也是广告信息传播的绝好位置!
此外,车载媒体广告因出租车运营的特点而拥有了如下优势:
1、具有追逐人群的特点。出租车具有其他任何媒体所不具备的“追逐人群”的特性。出租车会主动寻找人群密集的区域停留,尤其是重大事件发生地点,如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交易会、体育赛场、酒店、宾馆、各类型的商场等等。
2、“活的媒体”特点。出租车作为一个流动的“活的媒体”,它具有流动性大、不受区域限制、受众面广的优点,是公交车不能窜线、受时间限制以及流动性等所无可比拟的。
3、高接触机率和稳定的接触频次。出租车广告是可见机会大的户外广告媒体,受众在每日的生活工作中势必会接触到我们传递的广告信息。根据调查,现在广州有3000多万人口,每车每天运营里程约为380公里,全市出租车每天共行走183.54万公里;每车每天载客约60人次,全市出租车每天共载客46.98万人次。即使按保守的计算,每天按出租车平均运营26次,日均接触人次则为520000人,若以3个月发布时间计算,有效OTS可达到108,000,000人次!
4、高到达频次。面向乘客的问卷调查显示,注意到出租车广告信息内容的占86%。
5、强视觉冲击力。出租车尾广告的高度位置与人体俯视成15度角,可以将广告信息轻易的传播给受众,达到大的可视机会。
6、具有强迫性。出租车广告,特别是车内广告具有强迫性,乘客别无选择。
7、具有一对一传播的优势。车内广告做到其他所有媒体都所无法实现的一对一传播的方式。
8、千人成本低,。根据夸克市场研究公司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全国各大主流媒体中,杂志的平均千人成本高,为20.8元,其次是电视广告20.64元,报纸广告10.28元,电台广告4.43元,公交车身广告1.19元,而出租车广告低廉的价格,连一毛钱都不到!
三、您为什么要选择我们-全粤传媒
我们拥有:
丰富的媒体资源,大的选择空间:
我公司目前拥有:天湖统一、蚬富、利士风、新东方、新羊、振中、珠江、建兴、丽新、远洋宾馆、东方客运、广联、国旅、燕岭大厦、新富广、黄企、鸿欣、万润、强龙、广工、东泰、雄鼎等二十多个车队近一万多辆出租车的广告发布权.可供客户选择的空间足够大。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 |
简称: | 全粤广告 |
主要经营产品: | 出租车广告 ; 出租车广告投放 ; 广州的士广告 ; 广州出租车广告 ; 广州出租车车尾广告 |
经营范围: | 广告业;室内装饰、设计;照相器材零售;照相器材出租服务;道具出租服务;舞台表演道具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440105000120236 |
发证机关: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4-07-14 |
经营状态: | 吊销 |
成立时间: | 2002年06月11日 |
职员人数: | 4人 |
注册资本: | 101万 (万元) |
公司官网: | http://www.qy999.cn |
所属分类: | 广告服务公司 |
所属城市: | 广州企业网 越秀区 越秀区人民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顺企编码: | 3878897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叶墙宗 | 90% | 人民币90.9万元 |
谢冰 | 10% | 人民币10.1万元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董事备案 | 谢冰,监事,选举, 叶墙宗,执行董事兼经理,选举,是 [新增] | 李会欣,执行董事兼经理,,是 [退出] 谢冰,监事,选举, | 2017-12-13 |
组织机构备案 | 谢冰,监事,选举, 叶墙宗,执行董事兼经理,选举,是 [新增] | 李会欣,执行董事兼经理,,是 [退出] 谢冰,监事,选举, | 2017-12-13 |
经理备案 | 谢冰,监事,选举, 叶墙宗,执行董事兼经理,选举, [新增] | 李会欣,执行董事兼经理,,是 [退出] 谢冰,监事,选举, | 2017-12-13 |
股东变更 | 谢冰; 叶墙宗; [新增] | 李会欣; [退出] 谢冰; | 2017-12-13 |
董事备案 | 谢冰(监事) 叶墙宗(执行董事兼经理) [新增] | 李会欣(执行董事兼经理) [退出] 谢冰(监事) | 2017-12-13 |
经理备案 | 谢冰(监事) 叶墙宗(执行董事兼经理) [新增] | 李会欣(执行董事兼经理) [退出] 谢冰(监事) | 2017-12-13 |
组织机构备案 | 谢冰(监事) 叶墙宗(执行董事兼经理) [新增] | 李会欣(执行董事兼经理) [退出] 谢冰(监事) | 2017-12-13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叶墙宗 | 李会欣 | 2017-12-13 |
股东变更 | 李会欣; [新增] 谢冰; | 谢冰; 张萍; [退出] | 2017-11-23 |
财务负责人 | 冼仪敏 | 李会欣 | 2017-11-23 |
住所变更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70号之四1楼184S(可作厂房使用)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4号74栋西侧二楼 | 2017-11-10 |
财务负责人 | 李会欣 | 财务负责人(变更前) | 2017-11-10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谢冰 | 监事 |
李会欣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贾剑方与万达宝(广州)软件有限公司、广州市新阳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2014知民初381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9-22 | (2014)穗中法知民初字第381号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与徐钦忠其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 2015-08-10 | (2015)穗海法执字第3322号 |
杨某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4-12-02 | (2014)穗海法刑初字第1570号 |
黄某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4-12-29 | (2015)穗海法刑初字第39号 |
叶某、王某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5-01-11 | (2015)穗海法知刑初字第3号 |
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与徐钦忠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1-09 | (2014)穗海法民二初字第1891号 |
广州广骏广告有限公司与广州全粤广告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 | 2014-06-30 | (2014)穗中法金民终字第1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