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至今,已历四届,现任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云凌同志兼任。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 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案件审理的程序按照《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书同法院 判决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哈仲聘任了366名仲裁员,其中有59人来自省外(境外)。仲裁员队伍覆盖了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日本、韩国、台湾、香港、澳门等9个国家 和地区,以及国内10余省市。仲裁员均为各专业领域内的知名教授、研究员、经济师、工程师、律师、法官和在仲裁、经济管理等工作中经验丰 富、公道正派的人士。仲裁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67人,硕士学位的有123人。仲裁员专业涉及法学、经贸、金融、建筑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贸易 等方面,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仲裁服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是哈仲的常设机构,仲裁办下设行政部、案件部、联络部三个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等服务。仲裁办现有15 名工作人员,6人具有法律硕士学位,其余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为当事人及仲裁庭提供优质专业的仲裁程序服 务。
哈仲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秉公、维信、求实、贵和”的服务理念,遵循独立、公平、高效的原则,公正、及时地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人性化服务,尊重并保障 当事人的各项权利,注重调解,努力创造和谐的氛围,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哈仲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关注仲裁事 业,实现仲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仲裁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主要包括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争议: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劳动争议;
(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贵新街170号 -
- 固定电话:
- 0451-82815701,82815702
- 联系人:
- 吴爱民
- 邮政编码:
- 150036
- 传真号码:
- 0451-82815770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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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 简称:
- 仲裁委员会
- 主要经营产品: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 , 依法仲裁发生于国际 , 国内平等主体公民 ,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 , 主要包括买卖 , 供用电 , 水 , 气 , 热力 , 赠与 , 借款 , 租赁 , 融资租赁 , 承揽 , 建设工程 , 运输 , 技术 , 保管 , 仓储 , 委托等合同纠纷
- 经营范围:
- 未知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在业
- 成立时间:
- 1996年08月01日
- 职员人数:
- 15人
- 单位官网:
- http://www.hrbac.org.cn/
- 所属行业:
- 其他法律服务业 » 道外区其他法律服务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哈尔滨企业网 » 道外区 » 道外区新一
- 顺企编码:
- 439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