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华昌布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是海宁中国经编科技工业园内新成立的一家民营经编企业,公司一期投资2000余万元人民币,全套引进德国卡尔·迈耶(KARL.MAYER)公司先进高速经编生产设备,年产各类经编面料1500多吨.
公司从成立初起,就确定了"产品立足高起点,服务立足人性化"的经营方针,凭借先进的设备,科学的管理,高素质的技术人员,生产高品质的经编面料,广泛应用于运动服、泳衣、内衣、玩具,鞋业等。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如广东、福建、四川、江苏等,并进出欧美、日本等市场,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公司在后整理上有全国Zui大的专业氨纶布染整企业之一─海宁东雁印染有限公司作坚强后盾,这就保证了公司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处世界观潮圣地、皮革之都的海宁市南面,沪杭高速穿境而过,东距上海市120公里,西距杭州市60公里,距海宁市区仅5公里。公司紧靠海宁大道,有空运和公路、铁路联运,可以充分利用沪杭空港的交通便利优势。
我公司期望和相信与您的合作会是成功和愉快的。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16号
- 固定电话:
- (0573)
- 经理:
- 高志伟
- 邮政编码:
- 314400
- 传真号码:
- 86 0573 8798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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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hnhc2002@vip.sina.com |
座机号码 | 0573-8798993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
- 简称:
- 华昌纺织
- 主要经营产品:
- 经编布料 , 色丁 , 圈绒 , 氨纶亚光 , 麂皮绒 , 灯芯绒 , 氨纶半光 , 丝光绒 , 短毛绒 , 尼龙有光 , 金光绒 , 尼龙半光 , 网眼布 , 珊瑚绒 , 麂皮复合面料 , 印花网眼布
- 经营范围:
- 经编布、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加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不含鲜茧和籽棉)批发、零售;印染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481000062196
- 发证机关: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5-10-14
- 经营期限:
- 2032-01-17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成立时间:
- 2002年01月18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工具箱
- 所属城市黄页:
- 海宁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4444178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戚小华 | 60% | 人民币3000.0万元 |
沈红霞 | 40% | 人民币2000.0万元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戚小华 | 戚小华 | 2022-05-30 |
出资方式备案 | 姓名: 戚小华; ; 出资形式: 净资产; 姓名: 沈红霞; ; 出资形式: 净资产; | 姓名: 戚小华; ;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沈红霞; ; 出资形式: 货币; | 2022-05-30 |
出资比例备案 | 姓名: 戚小华; ; ; 姓名: 沈红霞; ; ; | 姓名: 戚小华; ; ; 姓名: 沈红霞; ; ; | 2022-05-30 |
名称变更 |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 | 2022-05-30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傅志飚; : ; 职位: 监事会主席; [新增] 姓名: 张国美;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戚小华; : ; 职位: 董事长; 姓名: 戚小华; : ; 职位: 总经理; 姓名: 曹美华;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沈红霞;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沈红霞; : ; 职位: 副总经理; [新增] 姓名: 蒋丽霞;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贾艳方;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陈丽华;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陈丽国;:; 职位: 财务负责人; [新增] | 姓名: 左大宝; :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戚小华;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戚小华; : ; 职位: 总经理; 姓名:戚小华;:;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2022-05-30 |
章程备案 | - | - | 2022-05-30 |
企业类型变更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2-05-30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2-05-30 | ||
经营期限备案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32-01-17 | 2022-05-30 |
出资日期备案 | 姓名: 戚小华; 出资日期: 2022-01-31; 姓名: 沈红霞; 出资日期: 2022-01-31; | 姓名: 戚小华; 出资日期: 2014-07-31; 姓名: 沈红霞; 出资日期: 2006-12-22; | 2022-05-30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戚小华 | 执行董事 |
左大宝 | 监事 |
戚小华 | 总经理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海环罚字[2015]26号 | 市环境保护局 | 2015年4月1日晚,海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单位厂区外污水入网窨井内有红色浑浊污水排放,但厂区内污水入网口却未排放污水。现场采样,经检测:化学需氧量:1370mg/L,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单位污水操作工将未经处理的调节池废水绕过在线监控和流量计,通过可控阀门,利用碱减量废水管道打入污水管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处罚款壹拾万元。 | 2015-04-29 | ||
浙海地税稽罚[2015]98号 | 市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戚小华,经营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16号,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税编码:330481101005013 纳税人识别号:330481735255661。 经我局于2015年08月07日至2015年08月26日对你单位2013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检查发现,你单位2013年7月第374号、376号,9月第379号,11月第427号及12月第483号记账凭证,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购服装、烟、酒等支出,金额计11753元;2014年12月第740号及743号记账凭证,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购服装等支出,金额计66650元。经核实,上述所购服装、烟、酒等物品已全部作为礼品用于赠送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个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上述赠送客户个人的礼品应按规定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你单位未代扣代缴,造成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5680.60元。 (2)检查发现,你单位于2014年7月实施资产重组,合并吸收了海宁XX印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第四条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检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6]财税1098号)第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经核实,合并前两单位2013年度应税房产原值32507711.47元,应缴房产税273064.78元,实际缴纳251728.82元,少缴21335.96元,2014年度应税房产原值41141549.19元,应缴房产税3455891元,实际缴纳290148.93元,少缴554408元。因你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申报,造成少缴2013及2014年度房产税。 二、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及《浙江省地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4年第6号)规定,以上少缴房产税税款的行为属偷税。决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0.8倍的罚款,计金额61420.83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及《浙江省地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2014年第6号)规定,以上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属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决定对你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0.5倍的罚款,计金额7840.30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69261.13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或海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海宁市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执行。 | 2015-10-26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1517047 | 图形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已注册 | 2012-09-19 |
![]() | 6645128 | H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已注册 | 2008-04-08 |
![]() | 1424994 | 东雁 | 材料加工 | 40 | 商标转让完成 | 1999-04-05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301304381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57) | 戚小华 | |
CN301323687S | 外观设计 | 2010-08-25 | 面料(9) | 戚小华 | |
CN301304372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42) | 戚小华 | |
CN301304360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19) | 戚小华 | |
CN301304359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18) | 戚小华 | |
CN302805860S | 外观设计 | 2014-04-30 | 经编面料(13) | 戚小华 | |
CN301304373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44) | 戚小华 | |
CN301304374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47) | 戚小华 | |
CN301313399S | 外观设计 | 2010-08-18 | 面料(79) | 戚小华 | |
CN302805861S | 外观设计 | 2014-04-30 | 经编面料(16) | 戚小华 | |
CN301304362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27) | 戚小华 | |
CN301323688S | 外观设计 | 2010-08-25 | 面料(12) | 戚小华 | |
CN301313397S | 外观设计 | 2010-08-18 | 面料(75) | 戚小华 | |
CN302805864S | 外观设计 | 2014-04-30 | 经编面料(20) | 戚小华 | |
CN301304344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61) | 戚小华 | |
CN302805872S | 外观设计 | 2014-04-30 | 经编面料(24) | 戚小华 | |
CN301304357S | 外观设计 | 2010-08-11 | 面料(13) | 戚小华 | |
CN301313407S | 外观设计 | 2010-08-18 | 面料(10) | 戚小华 | |
CN106222910A | 发明公布 | 2016-12-14 | 一种活性染料扎染连续染色用的染缸 | 织物等的处理;洗涤;其他类不包括的柔性材料 | 戚小华 |
CN302805871S | 外观设计 | 2014-04-30 | 经编面料(23) | 戚小华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诉被告兴城市圣雅泳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2015-03-24 | (2015)兴民初字第00482号 |
被告人刘正顺犯绑架罪刑事判决书 | 2015-03-25 | (2015)兴刑初字第00067号 |
浙江华昌纺织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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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孙卫国 | 海宁市海昌路2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