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是沈荡镇中钱村(文昌桥北堍),联系章阿明,欢迎各界人士联系合作,共谋发展。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沈荡镇中钱村,于2010年04月21日在海盐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在沈文正带领下,海盐齐家混凝土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沈荡镇中钱村,于2010年04月21日在海盐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在沈文正带领下,海盐齐家混凝土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沈荡镇中钱村(文昌桥北堍) -
- 固定电话:
- (0573)
- 经理:
- 章阿明
- 邮政编码:
- 3143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
- 简称:
- 海盐齐家混凝土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预拌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424554040557K
- 发证机关:
-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 地区编码:
- 330424
- 组织机构代码:
- 55404055-7
- 核准日期:
- 2016-10-28
- 经营期限:
- 2030-04-20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0年04月21日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混凝土机械
- 所属城市黄页:
- 海盐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4462453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沈文正 | 90.0% | 人民币900万元 |
赵长发 | 10.0% | 人民币100万元 |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0557K | 注册号:38807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0-28 |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预拌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 一般经营项目: 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 2014-03-31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 一般经营项目: 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 | 2013-10-25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设备租赁。 | 一般经营项目: 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外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 | 2012-11-07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沈文正;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沈文正;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名: 赵长发;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沈武龙;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章阿明;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章阿明;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 2010-10-19 |
姓名: 沈文正;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沈文正;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名: 赵长发;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沈武龙;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章阿明;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章阿明;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 2010-10-19 |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赵长发; 出资额: 100; 百分比: 10%姓名: 沈文正; 出资额: 900; 百分比: 90% | 姓名: 沈武龙; 出资额: 100; 百分比: 10% 姓名: 章阿明; 出资额: 900; 百分比: 90% | 2010-10-1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沈文正 | 章阿明 | 2010-10-19 |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沈文正 | 执行董事 |
赵长发 | 监事 |
沈文正 | 经理 |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盐环罚[2015]82号 | 县环境保护局 |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盐环罚[2015]82号 当事人: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24000038807(1/1) 组织机构代码证:55404055-7 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中钱村(文昌桥北堍) 法定代表人:沈文正 职务:总经理 2015年5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决定于2015年5月27日立案。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位于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中钱村(文昌桥北堍),2010年4月注册成立,2009年9月建设项目通过本局审批同意建设,2011年4月通过本局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当事人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生产过程中冲洗场地和车辆产生废水,根据环保审批要求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2015年5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沟渠排放至西侧河道。排放的废水经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检测PH值为11.67,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的2.67个单位。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本局于2015年5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2、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环境执法人员身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 4、现场监察报告2 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情况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5、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建设项目已通过本局审批; 6、现场勘察笔录1 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0张;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环境违法事实; 7、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送达回证各1 份;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对当事人提出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要求; 8、检测报告和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及收到报告日期。 本局于2015年7月18日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按规定时间改正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超标排放污染物,本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玖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入海盐县工商银行(名称:海盐县财政局财政专户,账号:*0)。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盐县人民政府或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海盐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30日 | 2015-07-30 |
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海盐汇鑫担保有限公司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曹恩峰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2-30 | (2015)嘉盐沈商初字第533号 |
浙江海发担保有限公司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7-25 | (2016)浙0424民初3149号之一 |
嘉兴市三意轴承有限公司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3 | (2016)浙0402民初3285号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齐家水泥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8 | (2015)嘉秀商初字第896号 |
沈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5-12-08 | (2015)嘉秀刑初字第702号 |
沈文龙与浙江齐家水泥有限公司、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8 | (2016)浙0402民初2498号 |
蔡金峰与章阿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8 | (2016)浙0402民初2500号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齐家水泥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浙0402民初2480号 |
唐克辉与浙江齐家水泥有限公司、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浙0424民初1929号 |
嘉兴超盛建材有限公司与海盐齐家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0-11 | (2016)浙0424执1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