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会,人间天堂杭州,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741号伊世纪城市花园21号,我公司主要提供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检测服务;市政工程、码头工程、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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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741号伊世纪城市花园21号
固定电话:
(0571)86165147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陈忠丽
手机号码:
未提供
邮政编码:
311100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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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0571-86165147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简称:余杭公路工程检测
主要经营产品: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检测服务;市政工程、码头工程、航道工程的试检测服务
经营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检测服务;市政工程、码头工程、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
营业执照号码:330184000126676
发证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4日
职员人数:8人
注册资本:10(万元) (万元)
所属分类: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所属城市:杭州企业网 余杭区 余杭区东湖
类型:公司
顺企编码:4726911

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王爱南88%人民币44万元
杭州华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2%人民币6万元

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7544452922016-12-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5292K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12-23
行业代码变更行业: 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注册号: ********; 股东: 杭州华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万; 王爱南, 44万; 行业: 批发业; 注册号: ********438; 股东: 杭州余杭通顺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万; 王爱南, 44万; 2010-06-03
行业代码变更行业: 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注册号: ********; 股东: 杭州华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万; 王爱南, 44万;行业: 批发业; 注册号: ********438; 股东: 杭州余杭通顺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万; 王爱南, 44万;2010-06-03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50; 企业类型:173;注册资本:10; 企业类型:10;2004-10-13
注册资本(金)变更注册资本:50;企业类型:173;注册资本:10;企业类型:10;2004-10-13

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陈忠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晶监事

杭州余杭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余地税稽罚[2016]28号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经我局于 2015 年3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日对你(单位)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2014年度: 2014年期间该公司取得杭州巨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3份,一张是2014年6月30日开具,金额200万元,发票号码是00436487;一张是2014年7月17日开具金额2106174元,发票号码是00436927;一张是2014年12月31日开具金额755000元,发票号码是01138600;合计:4861174元。 恒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张是2014年11月5日开具,金额2276796元,发票号码是00806026;磊城工程有限公司一张是2014年7月7日开具,金额150万元,发票号码是01083964;2014年7月18日开具,金额1155063元,发票号码是01083968; 以上5份建筑业统一发票虚开发票金额为9793033元。(该项在公路检测公司入帐,已作成本支出),公司取得(接受)的建筑业统一发票的行为属虚开发票行为。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350000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350000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余杭地方税务局临平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或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抄送:临平税务分局 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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