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鹤城人民法庭

单位简介

受理辖区内民事、经济纠纷一审案件,审理轻微的刑事案件,办理基层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 ( 资料来自2000版电信黄页,准确度很低,仅供参考 )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鹤城镇城中路 -
固定电话:
(0750)8388490 未核实,仅供参考
联系人:
冯启棠
邮政编码:
529727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鹤城人民法庭
简称:人民法院鹤城人民法庭
主要经营产品:受理辖区内民事、经济纠纷一审案件,审理轻微的刑事案件,办理基层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
经营范围:未知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08日
职员人数:9人
所属分类:人民法院
所属城市:鹤山企业网
顺企编码:5215056
最新咨询
阿娴 在2013-04-04 10:16:36.000 说: :我是鹤城镇人,想打非婚生抚养权。法院一定要求母亲,孩子的爸爸和孩子三方做DNA亲子鉴定的吗?1.如果男方他不来做的话会怎样?2.男方承认小孩是和我生的话或者我们都承认孩子是我们两人生的,法院还有理由或者要求我们去做DNA亲子鉴定吗?3.DNA亲子鉴定是我们三方自己去做还是法院叫我们去做我们才一起去做的吗?如果是法院叫去的话一般是叫多少后定为对方拒绝DNA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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