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太极拳发源地--焦作,河南博爱县城曙光路2号,于1997年08月31日在焦作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7213(万元),在张广龙带领下,松林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8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市中碳热镀锌钢丝,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陈千兴 | 89.5% | 人民币716万元 |
郝长明 | 5% | 人民币40万元 |
刘钢铁 | 3% | 人民币24万元 |
张广龙 | 2.5% | 人民币20万元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广龙 | 监事 |
陈千兴 | 执行董事 |
张广龙 | 董事长 |
陈千兴 | 董事 |
刘钢铁 | 董事 |
郝长明 | 监事 |
陈红富 | 监事 |
孙金平 | 监事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与郭小军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博民许初字第00172号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与刘守斌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博民许初字第00173号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与闫国际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博民许初字第00174号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与郭小军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博民许初字第00172号 |
被告人王杰犯盗窃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5-12-07 | (2015)博刑初字第210号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与闫国际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博民许初字第00174号 |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5-12-07 | (2015)博刑初字第205号 |
河南省松林实业有限公司与刘守斌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博民许初字第00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