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亿豪服饰辅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交通便利的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大舜钮扣南路A58号,我公司主要提供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服装辅料、钮扣、拉链、小五金、塑料包装袋、金属制品;进出口业务。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大舜钮扣南路A58号
- 经理:
- 陆亦斐
- 经理手机:
- 139****0858 未核实,仅供参考
- 邮政编码:
- 314121
- 地区编码:
- 330421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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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嘉善亿豪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陆亦斐 | 62.500% | 人民币50万元 |
陆李浩 | 18.7500% | 人民币15万元 |
陶明强 | 18.7500% | 人民币15万元 |
嘉善亿豪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9277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2-24 |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销售:服装辅料、钮扣、拉链、小五金、塑料包装袋、金属制品;进出口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 生产销售:服装辅料、钮扣、拉链、小五金、塑料包装袋、金属制品。*** | 2011-08-02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3659 | 行业代码:3490 | 2011-08-02 |
嘉善亿豪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陶明强 | 监事 |
陆亦斐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嘉善亿豪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浙嘉善国税稽罚〔2015〕36号 | 县国家税务局 | 一、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 从小云辅料店采购钮扣的原料和辅料时,取得上海荆溪纺织有限公司被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代码为3100113140,发票号码为34564551#,发票金额42940.17元, 税额7299.83元, 价税合计50240元, 已作进项税额在2012年01月认证并申报抵扣,造成少缴2012年度增值税7299.83元;取得上海泉星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为3100104140,发票号码为13599449#,发票金额170942元, 税额2905.98元, 价税合计20000元,已作进项税额在2010年12月认证并申报抵扣,造成少缴2010年度增值税2905.98元。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 你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偷税。 二、 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厂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罚如下:对所偷的税款处以1倍罚款,计10205.81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0205.81元。限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嘉善县国家税务局指定的银行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嘉善县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嘉善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 2015-08-18 |
嘉善亿豪服饰辅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7380950 | 图形 | 钮扣拉链 | 26 |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 | 2015-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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