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公路罚决字[2015]第000245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嘉兴市港区港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案(海公路罚决字[2015]第000245号)。2015年05月26日22时58分,嘉兴市港区港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员工张玉建驾驶车牌号为浙FJ0539/浙FJ632挂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6轴),装运玻璃原料从平湖乍浦到海宁许村,途经镇保公路36K+500M,经检测,车货总重为747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000kg),车货总质量超限197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参照《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处罚决定书第二联到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中国工商银行海宁市支行缴纳罚款。作出处罚行政机关: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日期:2015年5月27日 | | 2015-05-27 |
海公路罚决字[2015]第000245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嘉兴市港区港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案(海公路罚决字[2015]第000245号)2015年05月26日22时58分,嘉兴市港区港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员工张玉建驾驶车牌号为浙FJ0539/浙FJ632挂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6轴),装运玻璃原料从平湖乍浦到海宁许村,途经镇保公路36K+500M,经检测,车货总重为747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000kg),车货总质量超限197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参照《浙江省公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处罚决定书第二联到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中国工商银行海宁市支行缴纳罚款。 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2015年5月27日
| | 2015-05-27 |
浙绍柯公路罚〔2016〕A2302号 | | 柯桥区公路管理处 | 2016年10月12日00时00分驾驶员杨维杰驾驶车牌号为浙FJ068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铜粉从嘉兴乍浦港到杭州富阳,途经杭金衢连接线K7+500时,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绍兴市柯桥区公路管理处处部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606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164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6-10-12 |
虞公路罚〔2015〕C620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07月05日02时17分驾驶员张现领驾驶车牌号为浙FJ2917/浙FQ139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乍浦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8K+3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45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95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07-05 |
虞公路罚〔2015〕C646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07月17日00时05分驾驶员时孜峰驾驶车牌号为浙FJ0078/浙FJ585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嘉兴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8K+3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53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032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07-17 |
虞公路罚〔2015〕C1188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10月16日08时15分驾驶员陈学成驾驶车牌号为浙FJ3022/冀DPT31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乍浦到上虞,途经纬十一路8K+2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63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13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10-16 |
虞公路简罚〔2015〕C239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10月16日07时28分驾驶员张义驾驶车牌号为浙FJ1026/浙FJ607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乍浦到上虞,途经纬十一线8K+6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14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64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10-16 |
虞公路罚〔2015〕C1192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10月17日00时02分驾驶员康仲良驾驶车牌号为浙FJ0989/皖K3H11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宁波到上虞,途经长海线14K+5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99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490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10-17 |
虞公路罚〔2015〕C1195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10月17日04时32分驾驶员刘海丽驾驶车牌号为浙FJ2887/浙FQ101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嘉兴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4K+6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94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440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10-17 |
虞公路罚〔2015〕C1196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10月17日05时02分驾驶员杨金顶驾驶车牌号为浙FJ1029/浙FJ722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嘉兴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4K+6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811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612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10-17 |
虞公路罚〔2015〕C1197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10月17日04时23分驾驶员徐祥驾驶车牌号为浙FJ2753/浙FQ029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嘉兴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4K+6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90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240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5-10-17 |
浙绍虞公路简罚〔2016〕A29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6年03月08日07时05分驾驶员谢东华驾驶车牌号为浙FJ3767/浙FV582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油从乍浦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4K+2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19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696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6-03-08 |
浙绍虞公路简罚〔2016〕A30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6年03月08日06时58分驾驶员马忠臣驾驶车牌号为浙FJ3929/浙FQ391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油从乍浦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4K+2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701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512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6-03-08 |
浙绍虞公路简罚〔2016〕A31号 | | 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 2016年03月08日07时01分驾驶员高明礼驾驶车牌号为浙FJ3731/浙FQ213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油从乍浦到上虞,途经滨海大道4K+200M时,上虞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上虞区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695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1450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 2016-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