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主营 袜子 丝袜 童袜 等。欢迎新老客户光临指点,
总经理崔伟刚代表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祝您虎年大吉!
总经理崔伟刚代表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祝您虎年大吉!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
- 固定电话:
- (0573)
- 经理:
- 崔伟刚
- 邮政编码:
- 314000
- 传真号码:
- 86-0573-86782378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3-86780393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
- 简称:
-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
- 主要经营产品:
- 袜子 , 丝袜 , 棉袜 , 童袜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针织服装、袜子、袜子辅料、拖鞋制造、加工;袜子烫花加工。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4247793559049
- 发证机关:
-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330424
- 组织机构代码:
- 77935590-4
- 核准日期:
- 2016-05-11
- 经营期限:
- 2055-08-02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5年08月03日
- 注册资本:
- 2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儿童连裤袜 » 海盐县儿童连裤袜
- 所属城市黄页:
- 嘉兴企业网 » 海盐县
- 顺企编码:
- 6103343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崔伟刚 | 60% | 人民币120.0万元 |
徐燕 | 40% | 人民币80.0万元 |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9049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5-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9049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5-11 | |
实收资本变更 | 200( + 300% ) | 50 | 2014-01-16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 + 300% ) | 50 | 2014-01-16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徐燕; 出资额: ; 姓名: 崔伟刚; 出资额: ; | 姓名: 徐燕; 出资额: ; 姓名: 崔伟刚; 出资额: ; | 2014-01-16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 | 50 | 2014-01-16 |
实收资本变更 | 200 | 50 | 2014-01-16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徐燕; 出资额: 80; 百分比: 40%姓名: 崔伟刚; 出资额: 120; 百分比: 60% | 姓名: 徐燕; 出资额: 20; 百分比: 40% 姓名: 崔伟刚; 出资额: 30; 百分比: 60% | 2014-01-16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针织服装、袜子、袜子辅料、拖鞋制造、加工;袜子烫花加工。 | 一般经营项目: 针织服装、袜子加工、制造;袜子烫花加工;袜子辅料制造、加工。 | 2012-11-28 |
住所变更 | 住所: 百步镇新升村十六组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百步镇 | 住所: 百步镇工业开发区南C区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百步镇 | 2009-06-02 |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崔伟刚 | 执行董事 |
徐燕 | 监事 |
崔伟刚 | 总经理 |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盐)质监罚字〔2016〕7号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根据2016年2月29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中的整改要求,2016年3月4日,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检查。在该公司的锅炉房,有锅炉工正在司炉作业。锅炉压力表显示蒸汽压力0.36Mpa。锅炉铭牌标注:“型号:LHC0.5-0.7-AⅡ、产品编号:B29238,杭州振兴锅炉容器设备有限公司”,锅炉下脚圈处右前侧手孔泄漏,锅炉安全附件超期未检,水位表水位显示不在安全水位区域。现场司炉人员杨坤荣无法提供特种作业证书。涉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锅炉作业和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同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为2005年8月成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海盐百步镇新升村十六组,核准经营范围:针织服装、袜子、袜子辅料、拖鞋制造、加工;袜子烫花加工。2016年2月,当事人将公司的定型车间连同锅炉(铭牌标注:“型号:LHC0.5-0.7-AⅡ、产品编号:B29238,杭州振兴锅炉容器设备有限公司”)出租给徐建用于生产经营。双方并未对锅炉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责任作明确约定。查实当事人于2016年2月29日在接到本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改正的行政指令后未经改正,在2016年3月4日,在用锅炉的当班人员(杨坤荣)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司炉作业,被本局依法查获;另该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已分别校验、检定。 2016年4月5日,本局召开案件审理会议。2016年4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告知书》((盐)质监罚告字〔2016〕7号),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 鉴于上述事实,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此行为属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锅炉作业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违法时间段较短;案发后,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并给予以下从轻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以上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到海盐县工商银行(海盐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地址:武原镇新桥南路89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2016-04-20 |
海盐咔帝尔针织袜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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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30757 | 咔帝尔袜业 KDR | 服装鞋帽 | 25 | 商标已注册 | 2008-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