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414号、416号,于2009年04月27日在嘉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在张克胜带领下,嘉善宝通汽车运输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6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货运:普通货运,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414号、416号
- 经理:
- 张克胜
- 经理手机:
- 18805736555
- 邮政编码:
- 314000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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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3-84186050 |
手机号码 | 1880573655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张克胜 | 66.67% | 人民币120万元 |
孟庆荣 | 33.33% | 人民币60.0万元 |
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章程备案 | - | - | 2020-07-14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张克胜; ; 百分比: .%; 姓名: 孟庆荣; ; 百分比: .%; | 姓名: 张克胜; ; 百分比: .%; 姓名: 孟庆荣; ; 百分比: .%; | 2020-07-14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0-07-14 | ||
出资比例备案 | 姓名: 孟庆荣; ; 百分比: .%; 姓名: 张克胜; ; 百分比: .%; | 姓名: 孟庆荣; ; 百分比: .%; 姓名: 张克胜; ; 百分比: .%; | 2020-07-14 |
注册资本变更 | 180( + 500% ) | 30 | 2020-07-14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天凝镇天凝大道、号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号 | 2020-04-16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号 | 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号、号 | 2019-06-20 |
住所变更 | 住所: 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号、号 邮政编码: 电话: | 住所: 嘉善县惠民街道汾湖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 2016-07-25 |
住所变更 | 住所: 嘉善县天凝镇天凝大道414号、416号; 邮政编码: 314112; 电话: ; | 住所: 嘉善县惠民街道汾湖路152、154号; 邮政编码: 314112; 电话: ; | 2016-07-25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05717 | 注册号:35940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5-27 |
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克胜 | 执行董事 |
张克胜 | 经理 |
孟庆荣 | 监事 |
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镇公路罚[2015]03(41)0050号 | 镇海区公路管理段 | 2015年01月15日 镇海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包建明、施庆在X613330211沿海北线3K+300进行检查,浙F.A8110的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车沿海北线0K+200(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停车场)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5轴车,车货总质量62.39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并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7号)的规定,5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5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39)吨。经调查核实,该车为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人为王正。装载货物为钢板,从浙粮库到嘉兴。本机关于2015年01月16日对当事人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当事人于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停车场卸载了超限部分货物,有车辆复检单为证。 本机关于2015年01月1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镇北公路罚告 03(41)0050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或者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2015-01-16 | ||
善运罚决字[2015] 第3304215115000155号 | 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9月16日09时20分许,当事人董林驾驶浙F.L9109营运大货车到嘉善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该车进行检测,经查发现该车最后一次二级维护日期是2015年1月12日,有效期至2015年5月11日止。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5-09-16 |
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1-09 | (2016)苏0509行审32号 |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1-09 | (2016)苏0509行审25号 |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1-09 | (2016)苏0509行审24号 |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5-11-18 | (2015)吴江非诉行审字第00107号 |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5-11-18 | (2015)吴江非诉行审字第00108号 |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 2015-12-15 | (2015)吴江非诉行执字第00097号 |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 2015-12-15 | (2015)吴江非诉行执字第00098号 |
范小妹与卢军喜、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2-12 | (2015)嘉善民初字第1891号 |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2-03 | (2016)苏0509行审141号 |
苏州市吴江区公路管理处与嘉善宝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2-03 | (2016)苏0509行审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