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穗轮工业园区,于2000年09月05日在嘉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元),在宋继林带领下,平湖飞轮五金制品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五金冲压件、五金电器,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穗轮工业园区 -
- 固定电话:
- 86 0573 85844963
- 销售部经理:
- 李操
- 邮政编码:
- 314204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3-85844963 |
手机号码 | 13819360123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简称:
-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
- 主要经营产品:
- 五金冲压件 , 五金电器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加工:塑料包装用品、五金冲压件、铸铁件、紧固件。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4827245312458
- 发证机关: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330482
- 组织机构代码:
- 72453124-5
- 核准日期:
- 2016-11-04
- 经营期限:
- 2020-09-04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经营模式:
- 无
- 成立时间:
- 2000年09月05日
- 职员人数:
- 8人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其他水暖五金 » 平湖市其他水暖五金
- 所属城市黄页:
- 嘉兴企业网 » 平湖市
- 顺企编码:
- 6083504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宋继林 | 80% | 人民币40.0万元 |
李引娣 | 20% | 人民币10.0万元 |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20-09-04 | 2020-07-28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2458 | 注册号:44613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1-0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2458 | 注册号:44613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11-04 |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无 | 许可经营项目: | 2010-06-03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0-09-05 至 2020-09-04 | 营业期限: 2000-09-05 至 2010-09-04 | 2010-06-03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44613 | 注册号: 515 | 2010-06-03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15 | 2010-06-03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0-09-05 至 2020-09-04 | 营业期限: 2000-09-05 至 2010-09-04 | 2010-06-03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44613 | 注册号: 515 | 2010-06-03 |
企业类型变更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2006-09-01 |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宋继林 | 总经理 |
李娣英 | 监事 |
宋继林 | 执行董事 |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平地税稽罚[2016]26号 |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 | 经我局于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20日对你单位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你单位在2015年2月6号凭证“制造费用”科目中列支应付职工薪酬(袁志攀)12000元。经查实为虚列工资支付劳务修理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经计算应调增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1831.46元。 2.你单位在2015年2月37号凭证“原材料”科目暂估入账生产用油18459元,并于当月结转“其他业务成本”。你单位未取得发票或冲回,在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未调整,应调增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845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以上多列支出, 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属偷税。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罚款1892.82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892.82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平湖市地方税务局独山港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平湖市地方税务局或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6-08-11 |
平湖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7149033 | 图形 | 金属材料 | 6 | 商标已注册 | 2009-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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