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天兴制衣无限公司是等产品业余消费加工的公司,领有完好、迷信的品质治理体系。平湖市天兴制衣无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质量量取得业界的认可。欢送各界冤家光临参观、指点和业务洽谈。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平湖市新埭镇石桥村11组,于2003年11月14日在嘉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元),在俞发明带领下,天兴制衣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制造、加工:服装,箱包,针织品,皮塑制品,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平湖市新埭镇石桥村11组,于2003年11月14日在嘉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元),在俞发明带领下,天兴制衣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制造、加工:服装,箱包,针织品,皮塑制品,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平湖市新埭镇石桥村11组 -
- 固定电话:
- (0573)
- 经理:
- 俞发明
- 邮政编码:
- 314216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俞发明 | 60% | 人民币30万元 |
范雪平 | 40% | 人民币20万元 |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81725 | 注册号:68446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2-24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2-24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制造、加工:服装、箱包、针织品、小五金。 | 一般经营项目: 制造、加工:服装、箱包、针织品 | 2014-02-20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3-11-14 至 9999-9-9 | 营业期限: 2003-11-14 至 2013-11-13 | 2013-08-05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无 | 许可经营项目: | 2013-08-05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3-11-14 至 9999-9-9 | 营业期限: 2003-11-14 至 2013-11-13 | 2013-08-05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68446 | 注册号: 999 | 2011-05-23 |
注册号: 68446 | 注册号: 999 | 2011-05-23 |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注册号: 99 | 2011-05-23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99 | 2011-05-23 |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俞发明 | 执行董事 |
范雪平 | 监事 |
俞发明 | 总经理 |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平地税稽罚〔2015〕67号 |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 经我局于2015年09月15日至2015年09月28日对该单位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该单位在2014年1月第4号凭证“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滞纳金12.49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2014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49元。 2、该单位在2014年3月第3号、4月第4号、5月第4号、6月第5号、7月第4号、8月第4号、9月第5号、10月第4号、11月第4号、12月第4号凭证“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负担的养老保险金62080元、失业保险金780元。上述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2014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2860元。 上述二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872.49元。该单位2014年度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59868.60元,经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227419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7175.93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7372.2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单位以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属偷税。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该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计金额13897.83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3897.83元。限该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平湖市地方税务局新埭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该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平湖市地方税务局或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出处罚决定书的机关:平湖市地税局稽查局) | 2015-11-12 |
平湖市天兴制衣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6963676 | ZOUMA FOUSE | 服装鞋帽 | 25 |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 | 2015-05-15 |
![]() | 5010868 | 天兴太空人 | 服装鞋帽 | 25 | 商标已注册 | 2005-11-18 |
![]() | 3227354 | 飞情鸟 | 服装鞋帽 | 25 | 商标续展完成 | 2002-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