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百桃乡和平村顾送桥南堍,于1998年08月07日在嘉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在俞加乐带领下,和平蔬菜食品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7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蔬菜制品的生产,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百桃乡和平村顾送桥南堍 -
- 固定电话:
- (0573)8866330
- 经理:
- 俞加乐
- 邮政编码:
- 314503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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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3-8886633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俞加乐 | 60% | 人民币30万元 |
陈凤英 | 40% | 人民币20万元 |
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屠甸镇西新南路顾送桥南堍 | 屠甸镇西新南路顾送桥南堍 | 2018-08-08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18-08-06 | 2018-08-08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7-03-0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34402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7-03-08 |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2月08日)。 | 许可经营项目: 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02月08日)。 | 2013-06-08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生产、销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02月08日)。 | 许可经营项目: | 2011-06-17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 一般经营项目: 酱腌菜的加工、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2日)。 | 2011-06-17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1998-8-7 至 2018-8-6 | 营业期限: 1998-8-7 至 2008-8-4 | 2008-07-14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酱腌菜的加工、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2日)。行业代码: 1370 | 经营范围: 蔬菜制品的生产、销售。行业代码: 1370 | 2008-07-14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注册号: 111 | 2008-07-14 |
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俞加乐 | 执行董事 |
陈凤英 | 总经理 |
柴卫锦 | 监事 |
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桐环罚字〔2015〕89号 | 市环境保护局 |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桐环罚字〔2015〕89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加乐,营业执照证号(副本)330483000025848。 我局于2015年4月30日对你单位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 2015年4月23日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有榨菜菜皮固体废物产生,露天堆放在厂界外南侧地面,无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有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15年6月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限你单位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市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将罚款缴至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起复议,诉讼,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印章)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 2015-06-23 |
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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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47651 | 万汕 | 食品 | 29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21 |
![]() | 1710800 | 陈凤 | 食品 | 29 | 商标续展完成 | 2001-01-15 |
![]() | 658355 | 海狮 | 食品 | 29 | 商标无效 | 1992-08-14 |
![]() | 593707 | 宝汕 | 食品 | 29 | 商标续展完成 | 1991-05-12 |
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3127155D | 外观设计 | 1999-11-10 | 包装袋(榨菜片) | 陈凤英 |
最新咨询
徐 在2014-03-17 07:53:45.000 说: :榨菜怎么有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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