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康乐路32号,于1999年01月07日在嘉兴成立,我中心主要提供负责开发区建成区域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绿化管理、公区设施管理
联系方式
- 中心地址:
- 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康乐路32号
- 固定电话:
- (0573)8107636
- 联系人:
- 高梓根
- 邮政编码:
- 3145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mjf8190@163.com |
座机号码 | 0573-8811070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
- 简称:
- 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
- 主要经营产品:
- 负责开发区建成区域的环境卫生 , 社会治安 , 消防安全 , 绿化管理 , 公区设施管理
- 经营范围:
- 负责开发区建成区域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绿化管理,公区设施管理;公区设施的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农业种植。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483000015891
- 发证机关:
-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99年01月07日
- 职员人数:
- 14人
- 注册资本:
- 30(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桐乡市物业管理
- 所属城市黄页:
- 嘉兴企业网 » 桐乡市 » 桐乡市梧桐
- 顺企编码:
- 6066832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桐乡市金开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人民币50万元 |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再生资源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负责开发区建成区域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绿化管理,公区设施管理;公区设施的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农业种植。 | 2020-04-1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徐艳; : ; 职位: 监事会主席; [新增] 姓名: 李丽敏;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王耀平;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范跃乐;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蒋巍巍;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顾震宇; : ; 职位: 董事长; [新增] 姓名: 顾震宇; : ; 职位: 经理; [新增] | 姓名: 於林江; : ; 职位: 负责人; [退出] | 2020-04-15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全民所有制 | 2020-04-15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沈福良;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 现联络人员:;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顾震宇;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 | 原联络员姓名:沈福良;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 原联络人员:;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李丽敏;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 | 2020-04-1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顾震宇 | 於林江 | 2020-04-15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桐乡市金开实业有限公司; ; ; [新增] | 企业名称: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退出] | 2020-04-15 |
名称变更 |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 | 2020-04-15 |
- | 桐乡市梧桐街道广华路29号 | 梧桐镇桐乡经济开发区凯三路中段 | 2017-10-23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广华路号 | 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康乐路号 | 2017-10-23 |
经营场所变更 | 桐乡市梧桐街道广华路29号 | 梧桐镇桐乡经济开发区凯三路中段 | 2017-10-23 |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於林江 | 负责人 |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罚
桐地税稽罚〔2015〕42号 |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 (一)2013年度、2014年度支付机动车辆保险费,取得保险业专用发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五、七条、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1990〕国税函发428号 )之规定,你单位签订合同及取得单据时,应自行计算,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但你单位未按规定自行计算,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二)2013年度、2014年度向签订合同的承租户收取房屋租赁费,未申报缴纳房产出租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四条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房产税。但你单位未按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三)2013年度、2014年度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保洁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四、五、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外,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你单位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作纳税调整,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 2015-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