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

工厂简介

欢迎来到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一家自2003年05月27日起就在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扎根的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厂制造业企业。坐落于乌镇镇民合集镇,我们以一般经营项目:布的转移印花为核心业务,成立以来,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已有21年的发展历程。我工厂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制造和设计经验,还建立了一个以质量和创新为驱动的企业文化。 老板方建祥,带领着一支由和经验丰富的8名工程师组成的团队,致力于将先进的制造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应用到每一个产品之中。

联系方式

工厂地址:
乌镇镇民合集镇 -
固定电话:
(0573)8781839 未核实,仅供参考
厂长:
方建祥
邮政编码:
314501
地区编码:
330483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相关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
简称: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布的转移印花。
营业执照号码:913304837511586697
发证机关: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6-04-18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2003年05月27日
职员人数:8人
所属分类: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厂 » 桐乡市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厂
所属城市:嘉兴企业网 » 桐乡市 » 桐乡市乌镇镇
顺企编码:6134946

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方建祥100%人民币20万元

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86697注册号:********177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6-04-18
注册号: ********95703 注册号: ********177 2016-04-18
变更注册号注册号: ********95703 注册号: ********177 2016-04-18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注册号:*****77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6-04-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86697注册号:********177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6-04-18
变更注册号注册号: *****注册号: *****772016-04-18

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方建祥负责人

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的行政处罚

桐环罚字〔2016〕13号市环境保护局当事人基本情况: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投资人方建祥,营业执照证号3304832905177。 我局于2015年12月8日对你单位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经营范围为布的转移印花,审批地址位于乌镇镇××××;2015年12月1日检查时正在生产,厂址位于桐乡市乌镇镇××××(桐乡市××××厂内),日产量约4000米,车间内有××××台;经调查,你单位于2015年5月租用桐乡市××××厂的一个车间从事生产经营,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投入生产。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等之规定,已构成违法。有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表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16年3月2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关于处罚幅度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可依法恢复建设,或者在建设项目恢复到与已审批内容一致后方可依法恢复建设。限你单位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市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将罚款缴至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起复议,诉讼,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印章)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2016-03-17
本页是 [桐乡市乌镇经纬布艺转移印花厂] 在顺企网嘉兴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工厂,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工厂,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

相关本地行业

附近城市

全国热门地区

您可能喜欢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