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丝绸之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新塍镇富兴工业园,于2004年06月08日在嘉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在许水林带领下,远豪置业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新塍镇富兴工业园 -
- 固定电话:
- (0573)2079303
- 经理:
- 沈菊文
- 邮政编码:
- 314015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3-8206025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
- 简称:
- 远豪置业
- 主要经营产品: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411763900648B
- 发证机关:
-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330411
- 组织机构代码:
- 76390064-8
- 核准日期:
- 2016-10-11
- 经营期限:
- 2024-06-07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4年06月08日
- 职员人数:
- 15人
- 注册资本:
- 12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商 » 秀洲区房地产开发商
- 所属城市黄页:
- 嘉兴企业网 » 秀洲区 » 秀洲区新塍镇
- 顺企编码:
- 6048693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嘉兴市豪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 | 人民币600万元 |
许水林 | 40% | 人民币480.0万元 |
沈菊文 | 10% | 人民币120.0万元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期限备案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24-06-07 | 2022-08-18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第二章第四条,第七章第二十条 | - | 2022-08-18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嘉兴市豪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姓名: 许水林; ; ; 姓名: 沈菊文; ; ; | 企业名称: 嘉兴市豪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姓名: 许水林; ; ; 姓名: 沈菊文; ; ; | 2022-08-18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号研发楼二楼,室 | 嘉兴市秀洲区洛东乡工业园区(浙江豪杰金属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内) | 2022-08-1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沈菊文; : ; 职位: 监事; 姓名: 许柏林; : ; 职位: 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 许柏林; : ; 职位: 经理; [新增] 姓名:许水林;:;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沈菊文; : ; 职位: 监事; 姓名: 许水林;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许水林;:;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2022-07-01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许柏林 | 许水林 | 2022-07-01 |
章程备案 | 制定新章程 | - | 2022-07-01 |
联系电话变更 | 2022-07-01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0648B | 注册号:777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6-02-24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77 | 2016-02-24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沈菊文 | 监事 |
许水林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许水林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沈菊文 | 监事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秀综执罚决字[2015]5-002号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擅自占用新塍镇富园村集体土地1185.4平方米,用于建造豪杰翡翠湾小区配套设施,已构成建筑占地面积为902.2平方米,水泥场地面积28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2.2平方米。2015年5月13日,经秀洲区国土分局认定,当事人所占用的1185.4平方米的土地,其中387平方米土地,符合《新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798.4平方米不符合《新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其中涉及基本农田483平方米。其土地利用现状类别为耕地483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6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6.4平方米。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发[2008]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栽量的实施意见》(嘉土资发[2011]107号)的规定,对被处罚人依法作出:1、责令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1185.4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87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103.8平方米的建筑物和283.2平方米的水泥场地;3、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798.4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798.4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治理已破坏耕作条件483平方米基本农田,恢复原种植条件;4、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8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元整(¥3870元),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15.4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仟叁佰零捌元整(¥6308元),对非法占用483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71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肆仟贰佰玖拾叁元整(¥34293元),以上三项合计处罚款人民币肆万肆仟肆佰柒拾壹元整(¥44471元)的行政处罚。 | 2015-06-16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与夏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1-21 | (2016)浙0411财保19号 |
嘉兴市南湖区芽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许水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2-15 | (2015)嘉南新商初字第360号 |
傅俊武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7-01 | (2015)嘉秀刑初字第594号 |
沈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7-01 | (2016)浙0411刑初315号 |
嘉兴日报社与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01 | (2016)浙0411民初1732号 |
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与嘉兴豪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5-23 | (2016)苏13民辖终96号 |
嘉兴市南湖区芽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兴市远豪置业有限公司、许水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4-06 | (2016)浙04民终243号 |